2021年湖南醴陵市委統戰部及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2021年中共醴陵市委統戰部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充實人員力量,根據《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株組〔2016〕96號)文件精神,中共醴陵市委統戰部決定面向醴陵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開展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
二、選調職位及計劃
面向醴陵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行政編制公務員1名;面向醴陵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職位詳見《2021年中共醴陵市委統戰部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選調的資格和條件
(一)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作風嚴謹,事業心和責任心強;
3.為醴陵市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且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及以上;
4.在現工作單位工作已滿最低服務年限;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報名年齡認定以本人檔案年齡為準;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5.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未作出處理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或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以及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門同意的;
7.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
9.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醴陵市委統戰部辦公室(醴陵市人民政府1樓)。
(三)報名資料和資格審查要求:
1.報名者自行下載打印《醴陵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醴陵市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3)并如實填寫;
2.有效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主管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的證明;
5.工作經歷證明(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20日);
6.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7.報名者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名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8.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叢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生須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責任自負;
9.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則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選調。如因個人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10.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址將通過電話和短信另行通知。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領取準考證視為放棄考試。
五、考試
(一)開考比例。
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選調計劃。
(二)考試方式。
公開選調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時長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文字綜合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面試。
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所需要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表氣質、團隊協作精神等。
(五)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六、考察
根據選調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向組織人社部門備案。遞補原則為選調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調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調人員名單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對有實名舉報且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查實,經組織人社部門審定,存在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擬調資格。該崗位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后的選調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九、組織實施
本次選調由醴陵市委統戰部負責并組織實施。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統戰部和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十、紀律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咨詢及監督電話
(一)報名咨詢電話:
中共醴陵市委統戰部:0731-23233953
(二)監督電話
醴陵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辦紀檢監察組(綜合派駐中共醴陵市委統戰部):0731-23359077
附件1:2021年中共醴陵市委統戰部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一覽表
中共醴陵市委統戰部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