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湖州南潯區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 公告
2021年南潯區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 公告
為切實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等5部門關于開展2021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1〕25號)文件精神,我區2021年面向縣域醫共體和基層社區崗位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35名,現將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1年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具有南潯區戶籍,立志為基層衛生健康事業服務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與承辦學院
專業 |
承辦院校 |
選考科目要求 |
招錄 人數 |
臨床醫學專業(本科) |
杭州師范大學 |
化學,生物 (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名 |
預防醫學專業 (本科) |
浙江中醫藥大學 |
物理,化學,生物 (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2名 |
杭州師范大學 |
物理,化學,生物 (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1名 |
|
杭州醫學院 |
物理,化學,生物 (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2名 |
|
中醫學專業 (本科) |
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 |
化學,生物 (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2名 |
兒科學專業 (本科) |
浙江中醫藥大學 |
化學,生物 (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名 |
醫學影像學專業(本科) |
浙江中醫藥大學 |
物理,生物 (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3名 |
麻醉學專業 (本科) |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
化學,生物 (2門科目考生均須 選考方可報考) |
1名 |
臨床醫學專業 (專科) |
湖州師范學院 |
物理,化學,生物 (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20名 |
三、定向培養崗位方向
1.兒科學、醫學影像學和麻醉學專業面向縣域醫共體崗位培養;
2.臨床醫學、中醫學和預防醫學專業面向基層社區崗位培養(指區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不包含區級醫療衛生機構)。
四、招錄與招聘
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專科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根據《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明確的錄取辦法,2021年定向培養招生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新一段線(其中杭州師范大學和浙江中醫藥大學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專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新二段線。具體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需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按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發至南潯區衛生健康局。
(二)南潯區衛生健康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考生名單組織體檢,區紀委監委參與監督指導,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工作按《人社部 衛生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社部 國家衛計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南潯區衛生健康局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仍由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并安排復檢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只有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如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則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并由招生院校按高考成績提供考生名單依次遞補;體檢不合格者,由招生院校按高考成績提供考生名單依次遞補。
(三)公示。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以及年度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人員名單,并在南潯區政務信息網公示3天。
(四)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公示無異議后,商南潯區人力社保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在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時,須出示高考成績單、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由南潯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再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層次學員,在我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滿5年(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按原省衛生廳 省教育廳 原省人事廳 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09〕82號)和省財政廳、原省衛生廳《關于下撥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社〔2010〕201號)及《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等5部門關于開展2021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2.6萬元/3年/人標準給予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兒科學、醫學影像學和麻醉學本科層次的定向培養學員,需在我區縣域醫共體單位從業滿5年(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臨床醫學、中醫學和預防醫學本科層次的定向培養學員,需在我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滿5年(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
六、就業與待遇
(一)被錄取的兒科學、醫學影像學和麻醉學專業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回協議所在地縣域醫共體單位工作,被錄取的臨床醫學、中醫學和預防醫學專業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回協議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根據培養生畢業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選擇用人單位的原則,最后由用人單位與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南潯區基層醫療機構事業單位編制。
(二)定向培養生在南潯區縣域醫共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培養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
(三)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四)被錄取的定向培養生未能按期畢業的,或不回南潯區縣域醫共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將不得享受定向培養生的政策待遇,同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七、其它事項
相關信息考生可登錄南潯人力資源網(www.nxrz.com)及南潯區政務信息網站(www.nanxun.gov.cn)查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南潯區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電話:0572-3020672
醫政(中醫)科電話:0572-3023605
南潯區紀委監委駐區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監督電話:0572-3090575。
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潯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