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寧夏公安機關補充招聘輔警153人公告
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補充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已經基本完成,部分崗位因應聘人員不足或放棄應聘資格出現空缺,經各招聘單位申請,擬對空缺崗位進行補充招聘?,F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補充招聘數量及崗位要求
本次計劃補充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3名。具體崗位和要求詳見《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補充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補充招聘范圍和條件
本次補充招聘面向已參加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成績高于50分的應聘者,且原應聘崗位與本次補充招聘崗位一致(同一崗位),具備報名資格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參加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且已公示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復審、政審和體檢不合格,及公示期經舉報查實后取消應聘資格的人員,不具有此次補充招聘應聘資格。
三、補充招聘程序和時間
本次補充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政審、體檢、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進行,由各有關市、縣(區)公安機關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組織實施。
1.報名和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需在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銀川市公安機關報名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具體地點詳見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聘單位組織對應聘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按照補充招聘崗位數量和應聘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參加政審人員。
應聘者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需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注: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之前持加蓋學校院系和教學管理部門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政審和體檢。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因政審和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照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結束后,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示。
本次補充招聘結束后,根據各級公安機關用人需求,將適時面向已參加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且成績高于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者進行招聘。
附件1: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補充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一覽表》
附件2:《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補充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備報名資格人員名單》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