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畢節市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招聘簡章
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為扎實推進全縣政務服務“一窗”改革工作,切實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由納雍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組建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組 長:王佳全(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副組長:左 迅(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張 龍(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成 員:彭良泰(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
楊 梅(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張微寒(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工會主席、采購股長)
董喜程(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由張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董喜程同志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二、招聘原則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通過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核、計算機操作考試、面試、體檢、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納雍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2人,具體招聘職位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人員(2021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男生身高162cm以上,女生身高152cm以上。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1年8月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或服現役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5.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6.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3日(上午9時00分-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17時00分),節假日不報名。
(二)報名地點:納雍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雍和世紀城11樓,聯系電話15285653036)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到現場報名,填寫報名表(附件2)。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本人最高學歷的畢業證原件、學信網學歷認證證明、其他專業技術證照原件(如計算機等級證書等)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四)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主要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寫錯誤或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與其他用人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隱瞞真實情況,擅自應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考試、面試及總成績
考試內容為計算機操作考試和面試。考試時間為2021年6月25日9:00,面試時間為2021年6月25日14:30。
(一)計算機操作考試:計算機辦公軟件基本操作測試,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二)面試:面試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予以遞補。
(三)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計算機操作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計算機操作考試成績成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最終考試成績在縣政務服務中心進行公示。
七、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同意后由考務機構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計算機操作考試、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職位予以遞補一次。
(二)聘用審批
報考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納雍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簽訂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被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5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職位,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三)薪酬待遇
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20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留用的月工資3000元,單位按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考生因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聯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納雍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
十四、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納雍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15285653036(納雍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0857-3521924(納雍縣紀委監委)
納雍縣政務服務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