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根據高新區分局警力嚴重不足的實際情況,經有關部門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遼寧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遼政辦發[2017]7號)相關規定執行。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此次本溪市公安局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名,均為勤務輔警。身份性質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被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招聘人員由高新區分局具體分配使用。被招聘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分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條件
(一)被招聘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本溪市戶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以學信網查詢結果為準);退役士兵或有專業特長的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
4.女身高在1.60米以上,年齡在18周歲(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至25周歲以下(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年齡在18周歲(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至36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復轉軍人年齡可放寬到18周歲(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至38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被招聘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無明顯疤痕,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不利于工作的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家族遺傳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各類傳染病,以及口吃、語言交流障礙、精神疾病、肢體殘疾等)。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屬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被判處管制拘役以上刑罰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患有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妊娠期等不適合公安警務輔助工作的。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2.現為本溪市公安局各所屬單位輔警、文職、聯防隊員或上述人員離職不滿2年的。
應聘人員被聘用后應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出現問題與聘用單位無關。
三、工資待遇
1.應發工資為2150元/月(應發工資中包含 “五險一金”個人應承擔的保險費)。
2.按規定為被聘用的輔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險)、失業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
3.按規定發放工作服裝和裝備。
4.招聘的輔警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工資為1650元/月(含辦理“五險一金”個人應承擔的保險費)。勞動合同每兩年簽訂一次。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不適應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從工作安排的,違反用工單位工作紀律等規定的則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公司有權與被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地點:本溪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2.報名時間:2021年6月16日至6月22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3時至16時。
3.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載并用A4紙打印《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筆手工填報、字跡工整、信息準確、攜帶3張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背景顏色無要求),報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現涂抹更改視為無效。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近期《個人信用報告》1份。
(5)復轉軍人出具高中及以上畢業證及復員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
4.發放準考證
經審查合格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指定時間發放準考證,準考證上標明考試時間、地點和考生報考的具體信息,準考證作為本次考試唯一憑證,請務必妥善保管,一旦丟失將無法進入筆試、面試、體檢環節,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的則后果自負。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筆試。綜合能力測試題型,包含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公共基礎知識,試卷分值100分,合格成績6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體能測試。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達標標準:
1、男子組 |
||
項目 |
30歲(含)以下男性 |
31歲(含)以上 |
立定跳遠 |
2.13米 |
2.09米 |
1000米跑 |
≤4′25′ |
≤4′35′ |
2、女子組 |
||
項目 |
30歲(含)以下女性 |
31歲(含)以上 |
仰臥起 |
15個 |
15個 |
800米跑 |
≤4′20′ |
≤4′30′ |
注意事項:
參加測試人員須穿著運動鞋;嚴禁患有心腦血管、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參加體能測試情況人員參加測試,出現后果由本人負責。
體能測試項目不進行復測。
3.面試。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按1:2比例)。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以后環節。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5.體檢。根據總成績由高至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入圍人員,參加體檢人員比例為1: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注: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職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到底依次遞補一次。
6.政審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政審考察對象,政審考察工作由高新區公安分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政審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按照公安機關輔警考察相關規定,根據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報考資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內容進行考察。
注:因政審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職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遞補僅限一次。
7.公示與聘用
政審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本溪市高新區分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存在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虛假信息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信暢通,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參與招聘各環節,超過規定時間者,均視為自動放棄。
(三)應聘人員務必妥善保管準考證,一旦丟失將無法進入筆試、面試、體檢環節。
(四)應聘人員參加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
咨詢電話:高新區分局政治處:45555011
本溪市公安局
本溪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