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廈門市城市水環境規劃與修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招聘啟事
華僑大學廈門市城市水環境規劃與修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委托型項目制技術人員啟事(2021年6月)
因工作需要,我校廈門市城市水環境規劃與修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擬公開招聘委托型項目制技術人員2-3名,工作地點為廈門,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1.承擔團隊在研項目的研究和橫向應用推廣工作;
2.協助團隊進行實驗室儀器的管理維護和運行;
3.協助團隊進行研究生科研活動的指導。
二、招聘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愛崗敬業,無黨紀、行政處分或被調查的記錄;
2.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研究生優先;
4.給排水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監測等相關專業,具有給排水設計、外部水環境和土壤環境監測與評價、橫向項目工作經驗者優先;
5.有一定的英文書寫和交流能力,以第一作者發表SCI英文文章優先。
三、招聘程序
(一)個人申報
應聘者于2021年6月27日前將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及學位證、就業推薦表、本碩成績單、資格證書、獲獎證明及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材料掃描、命名、打包后一起發送至cchen@hqu.edu.cn。
(二)考核
團隊根據崗位需求,結合應聘者的實際情況進行初審,擇優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原則上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方能組織考核。若比例未達3:1,確因崗位急需,經審批,方可組織考核。考核將實行總分數線控制,即應聘者成績不低于總分的70%方可進入下一考核環節。
經綜合考核、職業能力測試、體檢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報學校審批。
(三)聘用
學校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監督和舉報。公示無異議,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如無合適人選,該招聘崗位暫時空缺。應聘者原則上應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個月內辦理入職手續,報到時境內畢業生應雙證齊全,境外畢業生應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按華僑大學委托型項目制管理,以勞務派遣方式簽訂合同,首個聘期3年。
五、有關問題說明
1.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此次應聘。
2.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
3.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執行。
4.招聘相關信息會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及時公布,請密切關注。
5.咨詢電話:陳老師,18750227157。
華僑大學土木工程學院
華僑大學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