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四次招聘公告
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四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育人才層次結構,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4名(工作單位: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介紹
廣州外國語學校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關心指導下,在南沙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各項工作開展順利,取得突出辦學成績。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指示,2019年4月3日,第三批市屬教育集團成立,九年一貫制的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納入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這是廣州外國語學校辦學史上的又一里程碑,標志著廣州外國語學校正式進入集團化辦學的新時代。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共建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的批復》(穗教函〔2019〕1014號),2019年南沙區政府與廣州市教育局協議共建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更多優質教育資源。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是南沙區教育局屬九年一貫制公辦外國語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地處廣州市南沙區廣隆路5號,學校占地面積約160畝。
二、招聘人員范圍、地點、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人員范圍
招聘人員范圍為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普通高等院校2021屆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擇業期畢業生)及非2021屆畢業的往屆生。
(二)招考地點
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招聘事業編制教師4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2021屆畢業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含國(境)外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及符合《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規定的擇業期畢業生(擇業期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首日)。
“非2021屆畢業的往屆生”是指除2021屆畢業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含國(境)外符合條件的畢業生)。
“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的港澳畢業生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和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還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四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
2.相關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首日。
3.報考人員應具備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以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者,其本科專業和研究生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的專業方向一致)。
4.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職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或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人員, 2021年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和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為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教育學專業的普通中小學學科類崗位報考者,其專業研究方向如與報考的學科類崗位條件一致的,視為符合要求。
5.年齡要求: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位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副高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6.報考人員應具有報考職位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小學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并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7.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其中報考小學語文教師職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其他要求詳見崗位需求表。
8.2021屆畢業生如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獲得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9.通過考試的擬聘用人員應在正式錄用前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查詢認證。
10.南沙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近5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無領導小組討論、資格審查、心理素質測試、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考試由:無領導小組討論、心理素質測試、面試、筆試四個環節組成。各考試環節,考生均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準考證、疫情防控要求的穗康碼等按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考生在各考試環節均不能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式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注冊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19日8:00至6月23日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因疫情原因,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將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另行公告。
2.報名有關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內)。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自動初審,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導致未通過網絡初審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5)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相應減少該職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
(二)現場確認
1.時間和地點:因疫情原因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為準。
2.對象:報名成功的考生均須參加。
3.現場確認成功的考生方可參加無領導小組討論。未到現場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資格,任何人不得替代考生本人進行現場確認。
(三)無領導小組討論
1.時間和地點:因疫情原因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為準。
2.對象:現場確認成功的考生均須參加。
3.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無領導小組討論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無領導小組討論時段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考生,考生簽名確認。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核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進入現場資格審核。
(四)資格審查
1.時間和地點:因疫情原因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為準。
2.對象:通過無領導小組討論的考生均須參加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所需攜帶的證明材料見《資格審查目錄表》(見附件2)。
3.以“2021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符合《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規定的擇業期畢業生條件的考生,其中,從未就業的考生資格審查時除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要求的資料外同時提供社保清單、空白三方協議書和就業推薦表;曾經就業后辭職的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除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要求的資料外同時提供原單位的勞動合同、社保清單、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終止勞動關系日期截止為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的首日)等材料。已建立勞動關系,且資格審查時仍在有效期內的,視為不符合條件,有意隱瞞的考生,自己承擔造成的后果。
4.資格審核期間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原件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核的,視為審核不合格。
5.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6.現場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心理素質測試,發放《心理素質測試通知書》。由于疫情防控工作,如進入現場資格審核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審核,該環節不替補人員。
(五)心理素質測試
1.時間和地點:因疫情原因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為準。
2.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均須參加心理素質測試。
3.心理素質測試必須達到合格成績(三星及以上)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不計入綜合成績。
(六)面試
1.時間和地點:因疫情原因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為準。
2.對象:通過心理素質測試的人員為參加面試人員。
3.面試形式:采用無生授課的形式進行。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的筆試,面試成績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面試時段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考生,考生簽名確認。按照合格成績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進入筆試。
(七)筆試
1.時間和地點:因疫情原因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為準。
2.對象:1:3比例通過面試的考生。
3.方式和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課堂教學、班級(團隊)管理常規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
4.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輪。筆試成績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查詢。
(八)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照面試成績占70%和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輪。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排序確定。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公布。
(九)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排序,以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初次體檢費用由招考單位承擔,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由本人負責承擔復查體檢費用)。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或經指定醫院認定體檢不合格者,或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經指定醫院認定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十)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報考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二)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非2021屆畢業的往屆生試用期為3個月,2021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非2021屆畢業的往屆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具有初級及以上職稱的非2021屆畢業的往屆生,統一按照專業技術十二級聘用,入編后將根據學校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通過競崗進行崗位聘用,以上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三)被聘用人員納入廣州市南沙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南沙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辦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考生參加無領導小組討論、資格審查、心理素質測試、面試、筆試等各環節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從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粵康碼”或“穗康碼”等健康二維碼上如實進行健康申報,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穗方式等情況。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個人自行打印并如實填寫《考生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4)。
(二)考生必須同時憑健康二維碼、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及經考生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參加考試,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地區及國(境)外(含香港、臺灣)旅居史的,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正處于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期的,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當地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報告。《承諾書》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陰性報告的考生,在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考前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報告,方可參加考試(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五)“粵康碼”或“穗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科學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七、注意事項
(一)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相關戶籍和人事檔案問題根據廣州市和南沙區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執行。聘用單位不負責配偶調動和工作安排。
(二)根據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總體規劃及集團內學校教育教學需要,集團內存在教師流動情況或者校內崗位調配情況,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服從并接受招考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
(三)符合條件的隨軍家屬報名須能提供配偶所屬駐穗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符合隨軍到廣州安置的證明、已批準的隨軍報告表、配偶現役證明等材料方可報考。
(四)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五)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發〔2017〕35號)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誠信檔案,5年內禁止報考廣州市南沙區機關事業單位。
(六)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七)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通過面試、具備參加筆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筆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
(八)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穗人社規〔2020〕33號)相關規定,持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的人員,須一年內申請職稱重新評審,一年內不按要求申請職稱重新評審或重新評審不通過的,可取消聘用資格。
(九)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試的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并保持手機暢通。
(十一)關于招聘職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00撥打電話咨詢。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31153955
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聯系人:黃老師
咨詢電話:020-34665871、020-22908703
監督電話:020-34667851
本公告最終由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四次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第四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資格審查目錄表.docx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