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市新吳區委黨校招聘骨干教師公告
中共無錫市新吳區委黨校招聘骨干教師公告
中共無錫市新吳區委黨校(無錫市新吳區行政學校)是新吳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培養黨的領導干部的學校,是區委的重要部門,是培訓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主渠道,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區委和區政府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
為進一步加強黨校教師隊伍建設,適應黨校發展需要,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經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新吳區委黨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骨干教師一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崗位名稱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人數 |
備注 |
教師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會政治類、經濟 類、公共管理類 |
1人 |
符合我市高層次人才引進資格條件的人員,享受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 |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領導和國家方針政策,具備較高的政治覺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身心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2.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等高層次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專業知識較豐富,勇于理論創新,具有探索、研究理論和現實問題的能力。有專業學術論文公開發表。
4.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20日。
(2)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并電話確認的方式報名。報考人員請下載填寫《中共無錫市新吳區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招考公告附件),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郵箱:wuxixinwudx@126.com,郵件標題為“畢業院校+學歷+專業+姓名”。發送電子郵件后請電話聯系確認。
(3)相關要求。應聘人員須提供:①報名登記表;②身份證;③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④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僅已取得人員提供);⑤獲獎證書(僅已取得人員提供);⑥2016年以來公開發表的科研成果。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①學習成績單;②在校學籍證明材料;③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
(4)聯系方式。電話:0510—80511826;傳真:0510-80511823;郵寄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和風路26號匯融廣場C棟14樓中共無錫市新吳區委黨校。聯系人:歐老師
2. 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屆時將電話或短信通知。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須郵寄報名登記表(附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證件照)和報名環節要求的全部材料復印件。逾期未提交相關資料參加復審的,視作棄權。
3.筆試。報名成功人員多于20人將首先進行筆試。筆試科目為申論,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前20名為參加面試的人員。少于或等于20人時,所有人員直接參加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4.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與應聘崗位的匹配性、公共知識、綜合分析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內容。面試成績的合格線為60分。
5.試講。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試講人員,具體試講辦法面試結束后通知。試講成績的合格線為60分。
6.總成績采用百分制,按面試占40%、試講占60%計算。總成績相同時以試講成績高的優先,如試講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
7.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試講成績高低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前在職人員需提交單位同意證明(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8.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9.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通過后無特殊原因放棄崗位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并報主管部門備案處理。
10.聘用。正式聘用人員確定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具體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暫行辦法》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有關待遇
1.應聘者一經錄用,列入我校事業編制,享受本區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2.高層次人才參照我區《新吳區教育人才“3551計劃”實施辦法》(錫教發[2019]94號)(錫新辦發[2017]286號)享受相關待遇。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指導下組織實施。凡違反招聘工作規定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涉及相關工作人員要給予紀律處分,應聘及受聘人員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上級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無錫高新區(新吳區)紀委:12388、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1891582。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無錫市新吳區委黨校負責解釋。
中國共產黨無錫市新吳區委員會黨校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