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陽泉市郊區“情系郊區助力發展體制內人才回流工程公告
來源:陽泉市郊區人民政府
2021-06-01 11:35:22
陽泉市郊區2021年“情系郊區助力發展體制內人才回流工程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不斷完善引才政策,持續優化干部人才隊伍,推動有意愿來郊區工作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含參公管理)在編在冊人員到我區發展,為郊區“爭做全市轉型發展表率、打造城鄉融合樣板”提供堅強人才保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對象
本次回流重點面向具有經濟學、信息技術、財政學、法律等相關專業,具備企業管理、經濟管理、招商引資、服務基層等相關工作經歷,通過參加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被正式錄用的人員。回流對象為省內其它地市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以及郊區以外的事業單位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
(二)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級職稱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可放寬至45周歲(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原則上應具備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職稱第一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學歷,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第一學歷可放寬至中專學歷。
(四)進入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具備公務員身份,且已登記備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未滿或其它原因尚未轉正的;
4.任職時間未達最低服務年限的;
5.原單位不同意調動的;
6.干部檔案存疑的;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單位及相關待遇
本次回流人員一律安排到郊區所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公務員(參公人員)服從區委安排,根據工作需要到相應單位任職;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基本對等安排到相應事業單位工作。符合《陽泉市郊區青年優秀人才獎補辦法(試行)》《陽泉市郊區人才公寓配置辦法(試行)》等規定條件的回流人員予以享受相關政策。
四、選調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將畢業證(含認證報告)、學位證(含認證報告)、身份證、資格證原件,《公務員登記表》《陽泉市郊區體制內回流人員信息表》《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本人所在單位同意選調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jiaoquhuixiang@163.com(此次人才回流工程在本年度內不設時間限制,可隨時報名,分批推進)。
(二)區委人才辦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協商確定擬接收單位,擬接收單位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并擇優選調,按相關程序辦理選調手續。考察主要采取查閱干部檔案,到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及曾經工作過的單位聽取介紹(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廉潔自律等情況)等方式進行。
(三)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后,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組織安排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選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回流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咨詢電話:0353-5670022
陽泉市郊區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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