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咸寧職業技術學院選聘專業教師公告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選聘專業教師公告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綜合性公辦高職院校。創建于1965年,前身為華中農學院咸寧分院,1999年被省政府列為“全省首批試點高職院校”。學院全日制在校生2萬人,教職工800余人,是“全國創新創業50強院校”、“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
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全市事業單位范圍內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科學規劃,按需引進;
(四)堅持工作需要,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選聘崗位
在全市事業單位內選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為遙感測繪專業教師1名、創新創業指導教師1名,主要從事教學工作。
三、選聘對象
經組織、人社部門辦理了正式進入手續的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聘對象是2003年4月以后進入事業單位的,必須是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聘用人員。
四、選聘資格與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資格條件:
1.政治堅定,思想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必須為在編、在崗人員,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學歷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5.建筑學院教師崗為建筑類、地理信息系統、遙感測繪方向及相近專業,創新創業學院教師崗為電子商務、企業管理、創業與發展及相近專業;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回避關系的人員不能參加選聘。
五、工作程序和步驟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試用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本次選聘信息通過市人社局和咸寧職業技術學院等相關官網、官微上進行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6月1日至10日。
2.報名地點:咸寧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咸寧大道118號,行政樓503室),電話:0715-8217035。
3.提供資料:
(1)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及復印件。
(2)事業單位錄聘文件或其他相關進入事業單位方式佐證材料。
(3)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相關材料。
(4)2018-2020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5)征得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如實填寫《2021年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6)以上材料所有復印件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由個人簽字確認。
(三)資格審查
1.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對資料不全的,說明缺少內容,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補充完整。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2.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人數與公開選聘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此比例,學校黨委研究保留或取消該崗位,報市人社局備案。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全過程,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選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在考試前兩天通知參加選聘人員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用專業水平測試(專業試講)方式進行,考試時間:6月12日,地點: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專業試講按崗位分組,考生根據學校的命題(教學內容從崗位所對應任教大專專業的課程中選取),講授一堂課。報考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參加考試。試講采取講一堂課的形式,按百分制量化評分,現場公布試講成績。每個試講考場分別有7名專家評委,設主考官1名。考生試講完畢后,現場公布成績,考生簽字確認成績后方可離開考場。
(五)考察
按考察人數與選聘人數1:1的比例,根椐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或其它原因放棄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素質與選聘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如實寫出考察情況報告。堅決杜絕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教師崗位。
(六)體檢
根椐考察情況確定選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必須在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考察對象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七)公示
根椐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咸寧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試用的人選,報人社部門備案,按照公示有關規定在市人社局、咸寧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試用的,由用人單位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聘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擬試用人員。
(八)試用、調動和聘用。
選聘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通過后直至正式調動之前,一律不得職務晉升和崗位調整。
選聘人員由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一律實行聘用制管理。
六、防疫要求
選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咸寧職業技術學院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進入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校園,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選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紀律要求
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做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實行崗位回避和履職回避。
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咨詢電話: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張武洪,聯系電話:0715-8217035,本公告由咸寧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