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彌渡縣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公告
彌渡縣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公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民政廳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號)及《彌渡縣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彌渡縣行政村(社區)服務崗位需求,經彌渡縣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小組研究決定,現將彌渡縣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含城鄉社區和行政村服務崗位,屬于勞務派遣人員,崗位設在城鄉社區或村民委員會,由鄉鎮統一管理,全縣共設置50個崗位,具體招聘崗位見彌渡縣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20年普通招生計劃應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以及2018屆、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招生計劃大專及以上高校畢業生(注:“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2.具體專業不限。
3.戶籍要求:彌渡縣戶籍或生源。外地報考人員須于2021年4月30日前辦結戶口遷移手續。
4.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所報考崗位,志愿到村民委員會(社區)從事服務工作,有較強的吃苦精神和奉獻精神,服從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3.現役軍人;
4.失信被執行人;
5.吸毒人員;
6.在以往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7.被開除或被辭退的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5月20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二)報名地點:彌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人力資源市場股。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彌渡縣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報名登記表》(附件2),電子版填報A4紙打印1份并粘貼好照片。
2.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18屆、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招生計劃大專及以上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張(1寸藍底彩色標準照)。
4.每個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工作人員在報名現場進行。
特別提醒: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
五、招聘程序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及綜合應用能力
本次筆試不設開考比例,不指定教材,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滿分100分,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含加分)在考試結束后3日內,在彌渡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網址:http://www.midu.gov.cn/)。
筆試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加5分;根據《大理州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規定,彌渡縣駐軍軍人隨軍家屬筆試加5分。報考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審查時予以確認,請報考人員在報考時一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有效筆試成績總平均分的80%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二)體檢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環節,并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人員。
考察由彌渡縣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掌握考察人選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據筆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彌渡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維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五)選崗、崗位遞補事宜
在筆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選崗人員。
1.筆試成績(含加分)出現并列時,具有“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情形的人員優先選崗(“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的情形: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出現多人成績并列無法確定選崗順序時,組織抽簽,按抽簽順序選崗。
2.因考生放棄的,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3.選崗和遞補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于聯系招聘事宜;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簽訂合同
1.根據相關規定,城鄉社區服務崗位的服務周期原則上不低于1年,最長不超過3年。聘期屆滿后,如繼續設置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簽。屆滿解聘的,縣人民政府和用人單位不承擔兜底分流責任。
2.用人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委托勞務派遣公司與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雙方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后,按照屬地參保的原則,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3.城鄉社區服務崗位人員待遇每人每月3500元(含五險繳費部分)。
六、招聘紀律
(一)報考人員、工作人員須自覺遵守回避規定、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如有違反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過程中如有違紀違法問題,可向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和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須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云南健康碼”,后續招聘環節均須持“云南健康碼”進場(具體防疫須知見附件3)。
(四)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八、聯系方式
彌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股:0872-8160562
九、本公告由彌渡縣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協調小組決定后組織實施。
彌渡縣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小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