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荔灣區昌華街招聘綜合行政執法臨聘人員公告
根據市區對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昌華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為進一步提高執法工作水平和效率,現昌華街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行政執法臨聘人員。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協管員3名。
二、具體要求及待遇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街道工作,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法制觀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規知識。
2、有良好的組織紀律性,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3、男性,年滿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心健康,體魄健壯,無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臨場應變能力,并通過體檢。
5、有駕駛證優先,復退軍人優先。
(二)福利待遇
按照昌華街合同制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實施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2021年5月31日—6月11日)
1、報名時間: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報名地點:荔灣區恩寧路逢慶首約33號之二號3樓(昌華街政務服務中心3樓)昌華街道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辦,聯系人:陳小姐,聯系電話:81221432。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居民戶口簿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3、資格審核:
街道組織實施資格初審,要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 取消資格。
(二)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由用人部門組織,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
2、面試:由用人部門組織,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求職動機與崗位匹配性、綜合處事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
3、成績構成: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構成總成績。
(三)體檢。
街道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1:1比例確定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及待遇。
街道綜合評議總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實行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按照《昌華街一隊三中心工作人員管理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昌華街道辦事處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