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泰安市委黨校招聘教師4人簡章
2021年中共泰安市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加快推進一流黨校建設,根據教師隊伍建設需要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定,泰安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教師,其中政治學、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專業各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校教育事業,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能夠勝任黨校教學和科研工作;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國家統招普通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均取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不含獨立學院及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服務年限不滿5年的;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3、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辭退的人員;
4、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回避情形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8、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9、在職人員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10、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11、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教師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見《2021年泰安市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5月23日-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點:泰安市高新區鳳天路北首泰安市委黨校新校教學樓3樓C303房間,聯系電話:0538-8225012。
2、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泰安市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各一式2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能夠于2021年7月31日前正常畢業的證明。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解除協議證明或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樣式見附件4)。對按時出具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到期未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1年5月23日前取得。其中,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樣式見附件5)。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到期未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后,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4、現場繳費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招聘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的應聘人選,招聘單位發放《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試講,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一)筆試
考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筆試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021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燈塔-泰山先鋒(http://www.tsxf.gov.cn)、泰安市委黨校網站(http://www.tadx.com.cn)上公布。
(二)試講
試講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試講人選。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試講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試講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試講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試講設定合格分數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試講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的,按專業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
五、體檢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及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負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招聘單位組成考察工作組,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對因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造成的空缺,按本崗位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按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根據新冠肺炎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現場報名、考試和體檢時,應聘人員須按照《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6)要求,主動出示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應聘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附件7),接受體溫測量,并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查驗合格后方可進入報名及考試、體檢地點。來自山東省外的應聘人員或近14天內到過山東省外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報名、考試和體檢前7天內檢測機構檢測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受疫情影響必要時將對有關招聘工作時間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中共泰安市委組織部
中共泰安市委黨校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