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鄂爾多斯鄂托克前旗引進中學教師52人簡章
鄂托克前旗2021年公開引進中學教師簡章
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中學教師。
一、引進崗位計劃及待遇
1.引進中學教師52名(詳見引進中學教師崗位計劃表)。
2.崗位性質及待遇。
(1)引進的中學教師暫不占編制,一經聘用,享受同級同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2)引進的成熟教師簽訂6年服務期合同的,一次性發放6萬元租房補貼;其中獲得地、市級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稱號的,一次性發給安家補貼30萬元(不享受租房補貼);如用人單位出現空編,通過考核擇優考慮列入編制管理。
(3)從國家統招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42所一流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院校”引進的一本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且簽訂6年服務期合同的,一次性發給安家補助30萬元;從211工程院校、各省屬重點師范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引進的研究生,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且簽訂6年服務期合同的,一次性發給安家補助30萬元。用人單位出現空編后,符合鄂前旗引進人才“綠色通道”條件的,通過考核擇優列入編制管理。
二、引進中學教師的范圍
1.面向全國公開擇優引進符合崗位條件的成熟教師;
2.面向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藝術類本科提前A)畢業生中公開擇優引進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
三、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相關條件,遵紀守法,無不良嗜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
2.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定的身體條件。
(二)學歷、戶籍及年齡條件
1.引進的成熟教師崗位人員。須是在職在崗專任教師,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戶籍不限,原則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中學一線教學工作經歷、一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獲得旗(縣)級以上級別“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榮譽稱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2.引進大學畢業生崗位的人員。
(1)應聘普通中學教師(含職業高中文化課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國家統招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42所一流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院校、“211工程”院校、各省屬重點師范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本科(藝術類專業須為本科提前A)以上學歷,有相應學位證,主修專業對口(應聘通用技術教師崗位的須為通用技術或物理專業);戶籍不限,年齡在18—35周歲(1986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之間出生)。
(2)應聘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本科(藝術類本科提前A)以上學歷,有相應的學位證,主修專業對口。
(三)其它條件。
1.應具有相應學段以上級別的教師資格證(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但在被錄用后2年內須取得相應學段以上級別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辭退)。
2.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獲取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曾有犯罪前科,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鄂前旗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或試用的工作人員(辭職時間截止《簡章》發布之日前);有關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引進的步驟及程序
按照發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簡章。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網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簡章。發布時間: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6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5日8:30至2021年6月10日17:30 。
報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鄂托克前旗中學:楊老師(15924409481)
鄂托克前旗蒙古族中學:武老師(13847717278)
鄂托克前旗民族職業高中:張老師(15147777320)
鄂托克前旗上海廟學校:苗老師(15247731066)
2.方式及要求
引進教師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同時進行資格審查,不收取費用,考生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藍底彩照4張。未在內蒙古自治區內參加高考的考生須提供高考錄取結果資料。完整填寫《報名登記表》(除本人簽字必須手寫外,其它信息一律為電腦填寫,簽署《參加鄂托克前旗公開引進中學教師考試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每位考生在同一所學校僅限應聘一個崗位,若同一考生出現在同一所學校應聘多個崗位的現象,直接取消引進資格。引進成熟教師崗位若無人報名應聘,該計劃調整到面向大學畢業生引進崗位;若引進崗位出現空缺(無人報名)時,該崗位計劃可調整到其它引進崗位。
(三)考試。
1.考試方式為面試,面試內容為課堂教學展示,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實施。面試成績為各位考官所評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考試成績當場公布。其中應聘音樂、體育、美術、舞蹈教師和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崗位的考生技能測試占40分,課堂教學展示占60分。
2.應聘漢授教師崗位(包括民族語言授課學校統編語文教師崗位)的考生統一用漢語授課;應聘蒙授教師崗位的考生統一用蒙語授課;應聘旗蒙古族中學統編教材政治(道法)和歷史教師崗位的考生采取蒙古語言應用能力測試(30分)和課堂教學展示兩種方式(70分)進行,滿分為100分,蒙古語言應用能力測試考生現場抽取題目,完成蒙古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測試,時間不超過8分鐘,測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線(15分)的考生不得進入課堂教學環節,不按規定語言面試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公示。
(四)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根據每個崗位引進人數,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引進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有1人參加考試的考生根據實際情況由引進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進入體檢)。若同一崗位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由人社部門指定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崗位空缺時,從參加相應崗位考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如1人應聘的崗位出現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該崗位引進計劃。
2.考察。
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由旗引進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出現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旗引進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公示,同時公布旗紀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體局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給予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試用。
1.擬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
2.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3.對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或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一經查實后,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擬引進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引進的中學教師一經聘用,在六年內不準脫產考研、不準離開教學一線或調離任職單位,否則予以辭退;同時執行發放補助時所簽訂的服務期合同。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引進和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鄂前旗引進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旗委組織部、人社局、教體局、財政局、編委辦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鄂托克前旗教體局,辦公室主任由旗教體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旗人社局局長兼任,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引進事宜。
六、注意事項
1.根據《鄂托克前旗關于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緊急通告》要求,所有從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根據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動態調整而調整)來(返)的考生,必須在考試前14天抵達我旗,實施“14天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否則一律不得參加考試。
2.請廣大報考人員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不要前往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對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3.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同時在考試當天提供本人行程軌跡查詢記錄和電子健康碼綠碼,全程佩戴口罩,經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進入考區,確保“亮碼+測溫+戴口罩”常態化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否則一律不得進入考區。
七、其它
本簡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簡章由鄂托克前旗教育體育局、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