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員結構,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共新晃侗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紀要》(〔2021〕2號)文件精神,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了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7名。具體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間出生);40周歲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5.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4)、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退役軍人及大學生村務專干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本縣考核合格的在任村(社區)“兩委”成員、連續任職且在村(社區)服務滿1屆(3年),在軍隊服役滿2年(含)以上的退役軍人。目前在本縣工作滿2年的大學生村務專干、由大學生村官轉聘的大學生村務專干。
(2)面向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1年7月31日前畢業的學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1年12月31日前畢業)。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崗位是指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2019年、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有吸毒史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本縣全額撥款工作人員;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除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一般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2021年應屆博士研究生放寬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可先行報考外,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職期限、辭退、各類證書等)均應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
三、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報名事項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報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本人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2張報名。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需畢業學校審核蓋章)。
2.報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工作經歷截止至2020年6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村(社區)兩委成員,報名時需提供所在鄉鎮黨委和新晃縣委組織部證明;大學生村官,報名時需提供新晃縣委組織部證明;退役軍人報名時,需提供新晃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證明。
3.報考限新晃戶籍崗位的,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一、報考人員在2021年5月21日前的戶籍所在地為新晃縣;二、報考人員的配偶在2021年5月21日前的戶籍所在地為新晃縣。報名時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時,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一人員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6.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的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時,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至1:2比例開考或調整招聘計劃。調整招聘計劃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四)準考證領取方式、時間、地點
1.準考證領取采用本人現場領取的方式進行。
2.準考證領取時間:2021年6月 17日-6月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準考證領取地點:新晃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08室。
五、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見《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筆試內容不指定教材。筆試總分100分,考公共基礎知識加專業知識的崗位,筆試成績中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30%,專業知識成績占70%。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筆試時間: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操作的方式進行,具體要求見《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滿分均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全部進入面試。如出現某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才能入圍體檢。
(三)成績合成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總成績(其中縣融媒體中心職位縣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六、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因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3〕2號)文件執行。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標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因不參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現空缺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遞補不超過一次,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暫緩做出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暫緩聘用等情形的辦理時間不得超過2021年12月31日。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 個月,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用人單位對新錄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終止人事關系。聘用后,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用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要求調動(同類鄉鎮之間調動不受限制)。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疫情防控期間,省內所有報名人員到現場進行報名、考試時,需進行測量體溫并出示“健康碼”,并提前報告近期14天行程蹤跡,體溫正常且“健康碼”為綠碼的,方可進入報名現場及考場;自疫區及中、高風險地區返晃的考生須持有健康綠碼和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入晃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健康監測才能參加報名考試;境外返晃人員需要按照管控措施進行核酸檢測和血清抗體檢測,并出具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證明和7天健康監測證明。具體事宜請咨詢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電話:0745-6221550。考生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須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備口罩,測量體溫合格后才能進入相應的場所,人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十、相關事宜
1.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2.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通知等事項,在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m.xinhuang.gov.cn/)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3.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或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4.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相關政策新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5—6222576
附件1.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