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結合單位用人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證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河源市源城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薪酬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違反計生政策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執行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6.被有關部門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報名地點:源城區司法局二樓公律股。
(四)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由本人如實填寫(雙面打印,代填無效);
2.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3張;
3.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名時已通過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但尚未取得資格證書的,應提供“法考”客觀題考試成績單和主觀題考試成績單(108分以上)。普通高等學校2021年應屆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學校出具的關于該生將于2021年8月前畢業的證明材料;
4.報考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所在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屬于國營企業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2.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不能提交相關資料的按不符合報考條件處理;
3.經審核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由河源市源城區司法局發放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應隨時保持聯系手機暢通,因所留手機號碼有誤或聯系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①公共基礎知識;②行政能力測試及公文寫作;③專業知識(公證相關法律知識)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及筆試須知詳見《準考證》;
3.筆試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面試環節。
(二)加分審核
2018年5月17日至 2021年5月16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廣東省內“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可享受上級文件規定的加分政策。網上報考時須上傳相關材料的掃描件。現場審查時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加分審核,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若加分后出現分數并列情況,筆試考試以行政能力測試及公文寫作科目的原始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依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環節人員名單,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考生須本人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或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依考試成績及資格審查結果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面試
1.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及面試須知另行通知;
3.評委組根據考生面試情況當場評定面試分數,并現場告知面試結果。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名次。若筆試成績相同,考試總成績也相同,則按照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招聘崗位最終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實施。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的結果,在源城區人民政府網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的同時將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無特殊原因,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遞補聘用
因考生資格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九、其他有關問題說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說明外的均包含本級基數。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3.違規違約責任:因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人員,以及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將記錄在案,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4.報名初審、資格審查都是對考生的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5.本公告由河源市源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河源市源城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2-3263102(河源市源城區司法局)
投訴電話:0762-3338371(河源市源城區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