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開發區2021年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區教育教學事業快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號)有關規定要求,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公告如下:
一、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按照我區公辦中小學的編制、崗位空缺數及人員結構要求,此次全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總崗位共236個(詳見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對象
A類崗位(118名,詳見附件1-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一致,且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招聘對象范圍具體包括如下:
1.2021屆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2021年8月31日前符合廣東省有關擇業期政策的全日制畢業生。
3.2021年1月1日起至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認證書)的非廣東省戶籍、在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4.暫緩就業期限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畢業生。
B類崗位(118名,詳見附件1-2),招聘對象范圍具體包括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一致,且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截至2021年春季學期結束,連續2學年以上(含2學年)中小學教學工作經驗的往屆畢業生。
2.符合《大亞灣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實施方案》的在崗臨聘教師,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報考崗位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經學校推薦,可以報考。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5月19日以后出生),且具有相應學科的中小學中級以上職稱的在崗教師。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參加我省歷年來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服務期未滿的,或聘用后因個人原因離職未滿3年的。
6.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及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在編在崗教師。
二、組織程序
結合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組織程序主要包括:1.崗位設置→2.發布公告→3.網絡報名→4.資格審核→5.發布通過資格審核考生名單→6.網上打印《準考證》→7.組織考試(筆試→公布筆試成績→面試公告→面試→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8.組織體檢→9.審檔考察→10.公示與聘用。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日0點至2021年6月4日24點,逾期網上報名系統將關閉,報名工作停止。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考生需嚴格按照網上要求報名,務必認真、準確填寫網上報名資料(報考資格審核以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超過報名時間或報名信息不合格者,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不再提供補交或修改機會。
3.報名網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19
4.符合《大亞灣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實施方案》政策的報考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及學校推薦證明;符合“三支一扶”的考生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符合惠州區域服役的軍屬配偶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提供《干部申請家屬隨軍報告表》,網上報名時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在資格復審現場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未及時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二)資格審核
由區宣教局嚴格按照《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和招聘公告、報考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年齡、政策加分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聘用等資格。
(三)發布通過資格審核考生名單。
由區宣教局在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部門頻道(區宣教局、區人社局)版面發布通過資格審核考生名單。
(四)打印準考證
入圍筆試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
(五)組織考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招聘崗位數與符合資格條件考生的比例必須達到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教育通用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加分:(一)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服務期滿并取得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的,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筆試成績加10分。
(二)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軍分區關于批轉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軍分區政治部<惠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號)有關規定,能提供的符合惠府〔2015〕102號規定加分條件的隨軍家屬證明的筆試成績加5分。
(三)截至公告發布之日,符合《大亞灣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實施方案》政策的在崗臨聘教師工作滿1年(年限計算:以公告發布之日往前推,如有中斷情況,只以最新的工作經歷計入加分年限),筆試成績加2分,滿2年加4分,滿3年加6分,依次類推,最高加10分。
以上加分項目取最高分,不累加。筆試原始成績未達到60分合格線的不得加分。
2.現場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績)確定面試人選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面試公告發布前,資格復審人選遇有不可抗拒的情況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從報考該崗位合格分數線內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不能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
3.面試:考生在面試前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分數,并在成績單上簽名確認,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
面試公告發布以后,在后續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棄或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崗位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組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各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對象名單及有關安排由區宣教局提前3天在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部門頻道(區宣教局、區人社局)版面發布。
(七)審檔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區宣教局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察對象進行綜合考察,同時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
考察中如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瞞報個人真實情況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由區宣教局在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其部門頻道(區宣教局、區人社局)版面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三、工資待遇
獲聘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和省、市、區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項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139號)第28條規定: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凡存在與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領導班子成員有涉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可能影響公平公正情形的,報考人員均須回避,不得報考該單位的崗位;從事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違反回避規定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二)其他相關事項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3.報考人員應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大亞灣區2021年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報名表》,并注明是否服從調配。
4.報考人員須自覺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長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5.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60天內未能配合區人社局和區宣教局辦完聘用手續的,視為個人放棄聘用。考生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中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察不合格、未按規定辦理入職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等被取消錄用資格或者考生放棄錄用的,可在同崗位中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進入體檢(是否遞補,由招聘考試組織單位研究決定)。
6.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崗位均為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
7.除公告具體說明外,所有截止日期計算均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8.2021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含擇業期和暫緩就業期內畢業生)須于入職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9.疫情防控方案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大亞灣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562637
監督咨詢電話:0752-5562932(區紀委派駐區宣教局紀檢組)
大亞灣開發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大亞灣開發區2021年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表.xlsx
附件2:大亞灣區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4: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學科對應具體專業目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