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區社會福利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結合單位用人實際,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源城區社會福利院是源城區民政局下屬公益一類正股級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
崗位條件、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區社會福利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核撥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規定。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違反計生政策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執行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6.被有關部門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附件2),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于2021年6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3日下午4:00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系統的網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二)系統初審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完善個人信息后,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系統實時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核,未通過初審的,不能繼續報名程序。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系統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6月10日至6月11日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未按時打印《準考證》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崗位條件要求河源市戶籍的,報考者本人須為河源市(五縣兩區)戶籍。報名時需按要求上傳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
3.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報考要求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交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公章),并提交相應任職期間的繳交社會保險證明,報名時需要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7.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方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學主管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8.除應屆畢業生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須在考察時提供外,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資格。
五、考試
1.筆試內容: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及公文寫作(行政能力測試及公文寫作成績70%、公共基礎知識30%);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及筆試須知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源城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成績。同一報考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能力測試及公文寫作知識項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兩項成績均相同,則由用人單位以面試形式確定名次。
3.筆試注意事項
參加筆試人員,在進入考室前須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出示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和出示本人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未提供核酸檢測報告考生不得進入考室。
六、加分審核
2018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7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廣東省內“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可享受上級文件規定的加分政策。資格審查時提供原件(復印件),未按規定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若加分后出現分數并列情況,按行政能力測試及公文寫作知識項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本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入圍體檢人員應按時依規參加體檢,否則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資格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2021年7月18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源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十二、防疫要求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所有報考人員在報考和參加考試時須按照國家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查驗健康碼、檢測體溫正常后方能進入報名、考試場地。未按要求提供健康碼、拒戴口罩或拒不配合體溫檢測的,不得進入報名、考試場地(國家對疫情防控工作有變化時,按新政策執行)。
十三、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次招聘崗位表附件1的專業類別和名稱均根據《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設置,請自行查閱。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5.本公告由源城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2-3334769
附件1.2021年區社會福利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源城區民政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