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2021年從村(社區)“兩委”干部和村級扶貧專干中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中辦發〔2017〕13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關愛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辦發電〔2020〕12號)等有關規定,經縣委、政府同意,現組織從村(社區)“兩委”干部和村級扶貧專干中招聘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職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人,其中:從村(社區)主職干部中招聘1人、副職干部中招聘3人,從村級扶貧專干中招聘5人。
具體招聘崗位見《秭歸縣2021年從村(社區)“兩委”干部和村級扶貧專干中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工作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高中、技工學校、中專及以上學歷;
4.在任的村(社區)“兩委”干部。主職連續工作3年及以上(2018年4月30日及以前任職)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任的主、副職連續工作5年及以上(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任職)且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可報考副職招聘職位。
5.在任的村級扶貧專干。連續工作3年及以上(2018年4月30日前任職)且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曾擔任過村級扶貧專干,后轉任村“兩委”干部且在任的,連續工作3年及以上(2018年4月30日前任職)且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可以報考村級扶貧專干招聘職位。
6.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經被開除公職的;
4.受處分尚未解除或影響期未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7.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申請報名。2021年5 月13 日上午8:00至2021年5月24日下午17:00,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紅底免冠1寸登記照片電子版(用“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秭歸縣2021年從村(社區)“兩委”干部和村級扶貧專干中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到所在鄉(鎮)黨委組織辦申請報名。
2.鄉鎮審查。根據招聘條件由鄉(鎮)黨委政府進行資格初審,集體研究后在報名表上簽署明確意見。
3.正式報名時間。2021年5月25日上午8:00至2021年5月 28日下午17:00,考生持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到縣人社局二樓大廳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6月1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照招聘公告中報考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5.準考證領取時間:2021年 6月4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在人社局二樓大廳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6.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并及時通過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
(二)考試安排
1.筆試。
應聘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任一證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時間:2021年6月5日上午9:00至11:0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文學等。考生筆試成績通過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入圍人員,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全部參加面試。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面試入圍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
(2)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面試人員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及時在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告。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若遇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按考生加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并在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廉潔自律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
(五)確定擬聘對象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及體檢、考察情況,招考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主管部門可根據需要遞補。
(六)備案及聘用管理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及進編手續。各招聘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擬聘用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前,應自行解除與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聘用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按崗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約定在本單位不少于5年的服務期,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四、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其它事項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1.秭歸縣2021年從村(社區)“兩委”干部和村級扶貧專干中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秭歸縣2021年從村(社區)“兩委”干部和村級扶貧專干中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秭歸縣委組織部秭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