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色達縣國有林保護管理局考聘30人公告
關于公開考聘色達縣國有林保護管理局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色達縣國有林區資源管理,壯大國有林區管護隊伍,提高森林資源管護能力和水平,根據《甘孜州屬林業企業工作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我縣計劃考聘30名國有林保護管理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考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單位簡介
色達縣國有林保護管理局前身為色達縣伐木場,成立于1984年。2020年國有林區改革優化調整為色達縣國有林保護管理局,為縣屬國有公益性企業,級別為副科級單位,由色達縣林業和草原局統一領導和管理。資金以天然林保護修復(國有林管護)資金為主,主要承擔全縣國有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實施與管理職責,以及造林綠化、森林資源培育、林業產業發展等項目建設。全局下轄三個林場,分別為泥曲林場、色塘林場和色曲林場,四個管護站分別為霍西片區林業管護站、年龍片區林業管護站、塔子片區林業管護站、克果片區林業管護站,1個中心苗圃為霍西中心苗圃。
二、考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考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考聘30名工作人員(具體職位及名額安排詳見附件1)。
四、考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政治立場堅定,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年齡限制的崗位,要求在18-35周歲(即1986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5)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學校7月30日前畢業證明或學籍報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的;
(3)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因個人原因曾被單位解聘、辭退或者開除的;
(5)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應屆畢業生;
(6)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錄用資格的;
(7)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考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5月17日—18日(上午8:30—18:00),逾期不受理。
報名地點: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提交資料:《色達縣國有林保護管理局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2張。報考有學歷要求的崗位需要提交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森林管護(二)崗位的還需提供縣林業和草原局提供的證明原件1份。
(二)繳費
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進入面試的需另繳納80元/人。
(三)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21年5月19日(8:30—12:00、15:00—18:00)。
領取地點: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
領取準考證時,由考生本人領取并查看健康碼。需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身份證兩證不齊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成績計算:
會計、文秘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占總成績70%+面試占總成績30%;
森林管護(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占總成績50%+面試占總成績50%;
森林管護(二)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占總成績30%+面試占總成績70%)+加分項目(臨聘時間為5至10年的在總成績上加0.5分;10至15年的在總成績上加1分;15年至20年的在總成績上加1.5分;20年以上的在總成績上加2分,5年以下不加分,加分最高分為2分)。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5月20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六)面試
面試時間為2021年5月21日,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面試按照1:3的比例進入面試程序。報考森林管護(二)崗位的全面進入面試環節。
(七)體檢
體檢由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色達縣衛健局組織實施,在色達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費用按照相關體檢要求由考生自行向醫院繳納。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提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八)政治審查
按照工作安排,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政審,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政審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試總成績公示結束后,進入政審人員到縣人社局領取政審表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一律不予遞補,缺額由縣國有林保護管理局自行決定。
(九)公示
經體檢政審合格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聘用
政審合格者,由色達縣林業和草原局通知報到時間、地點,考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色達縣林業和草原局報到。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不予聘用;
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工資待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與聘用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期為三年,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聘期結束后,根據聘用人員表現及工作實際決定是否續聘。
六、待遇安排
工資4040元/月(包含五險一金),生活住宿等自理。
七、紀律監督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由縣林業和草原局全面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業務指導,縣紀委監委機關負責監督,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中共色達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色達縣監察委員會
色達縣林業和草原局
色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