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公開招聘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紹興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輔警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計劃招聘輔警262人。具體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詳見《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公開招聘輔警計劃表》(附件1)。
(三)優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伍士兵、見義勇為人員。
(四)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1.符合招聘條件者可以手機關注“諸暨警方”微信公眾號了解公告內容,于2021年5月12 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諸暨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暨東路29號)一樓會議室現場測量身高,合格者予以報名,填寫《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公開招聘輔警報名表》(附件2),每人可按順位報二個崗位,并選擇是否服從調配,報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2.報名時請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士兵證等材料原件,出示健康碼,現場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身份、學歷等資格審查。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體能測試
報名通過的人員,參加體能測試,(標準詳見附件3),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體能測試合格證明,體能測試合格的參加筆試。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諸暨市公安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2.考試范圍:《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的基本知識和時事政治,法律知識占70%,時事政治占30%。
有加考科目的,筆試成績與加考科目成績各計50%。
3.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1.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1.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總成績排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標準詳見附件4)。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在應考人員(報考同崗位的優先)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七)聘用
對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職人員須提交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材料),擬聘用人員公示5日,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錄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有作弊行為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誠信黑名單”,2年內不得參加相應考試,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作出相應處理。
(三)報考的第一崗位未錄用,第二崗位有空缺的擇優錄用;服從崗位調配的,可調配到其他空缺崗位。
(四)錄用后,根據工作綜合素質和工作需要,適當作崗位調整。
聯系方式
朱警官:0575-87193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