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教育局關于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張人社通〔2020〕220號)等有關規定,決定為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市直學校招聘工作人員3名,其中:張掖市體育運動學校2名,張掖市幼兒園1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張掖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本職工作,身體健康。
2.招聘對象不限生源或戶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張掖市生源畢業生。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一致。
4.2021屆畢業生須如期畢業并取得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5.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委監委審查、司法調查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或影響期未滿的;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
三、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5月10日-14日,共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往屆畢業生須提供《張掖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階段畢業證和學位證)、就業報到證、自薦材料及崗位其他條件中要求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張)1份,近期2吋正面免冠證件照片5張(藍底),張掖市范圍內有工作單位人員報名須提供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應屆生須提供《張掖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就讀高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位證明(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階段畢業證和學位證)、《就業協議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自薦材料及崗位其他條件中要求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張)1份,近期2吋正面免冠證件照片5張(藍底)。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發送電子郵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用人單位組織報名,聯系人、聯系電話、現場報名地點、網絡報名電子郵箱詳見《崗位簡表》。網絡報名人員請于報名期限內將《報名所需材料》的掃描件統一插入word文件后轉化成pdf格式,發送指定郵箱。郵件主題和附件名為:報名崗位—學歷—畢業院校—姓名。現場報名人員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動出示健康碼,自覺接受體溫檢測。
(二)資格初審及復審
筆試前2天,對網絡報名人員相關證書原件進行現場確認,不參加現場確認的網絡報名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張掖市教育局對報名人員進行復審,復審不符合報名條件的,電話通知本人。報名人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筆試本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1:3的,按比例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筆試實行百分制,以閉卷形式統一組織,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以考生《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2.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應聘者專業知識、適應崗位的能力素質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以考生《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3.綜合成績計算。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崗位代碼001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崗位代碼002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有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四)人選確定與聘用管理
1.擬聘人選確定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2.考察和體檢
擬聘人選確定后,由張掖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體檢工作。成立考察小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采取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個別談話、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崗位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在校(單位)表現、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必要時進行復檢,結論以復檢為準,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負擔。考察、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按照同一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辦法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檔案、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面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上報聘用備案報告,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聘用人員在第一個聘期內(5年)若違約,由違約方向用人單位繳納違約金,違約金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由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員商議確定。
四、組織實施及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市人社局的統一指導下進行,由張掖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委監委等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0936-12388(張掖市紀委監委)
0936-8360763(張掖市人社局)
0936-8225341(張掖市教育局)
咨詢電話:0936-8212895(張掖市體育運動學校)
0936-8885629(張掖市幼兒園)
張掖市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