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購崗工作人員公告
經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政府購崗工作人員,從事新縣公安局監管及辦案中心看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素質良好,無傳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史;
5、年齡:報名資格審查以本人身份證年齡為準,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5月7日至2003年5月7日間出生),退伍軍人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81年5月7日前出生)。
6、學歷: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以放寬到高中及以上學歷。學歷條件均要求為現已取得的學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關要求的人員。
二、報名時間、方法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報名地點:新縣政府購崗管理辦公室(縣人社局308室)。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背面注明姓名)。報名時填寫《新縣招聘政府購崗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可登陸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自行下載打印。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審查簽字后,上交考務辦。
2、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隱瞞、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考試、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四、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較多,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超過3:1的,該崗位面試前還需筆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根據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確定是否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3、面試人選的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擬招聘人數不超過3:1的直接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超過3:1的,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遇有比例內筆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可一并進入。
(二)面試
1、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三)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1、直接采取面試方式:考試成績=面試成績。
2、采取筆試、面試方式: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出現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學歷層次高者優先的順序確定人選;如學歷層次也相同,則按年齡大者優先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縣購崗辦按照相關規定,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3個月)。
七、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為政府購崗聘用人員,不具有機關事業在編工作人員身份,不具備輔警身份。
2、按照《新縣政府購崗管理辦法(試行)》(新政辦〔2021〕14號)規定,縣購崗辦負責為聘用人員發放基本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新縣公安局負責人員日常管理。
八、其它事項
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電話號碼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本次招聘工作專用網站: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nxxrsj.gov.cn/
咨詢電話:0376-2975176(新縣政府購崗管理辦公室)。
新縣政府購崗管理辦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