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審計局2021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派駐市管企業審計專員辦事處審計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廣東省審計管理體制改革精神和廣州市機構改革決策部署,廣州市審計局2020年建立了派駐市管企業審計專員辦事處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審計局派駐市管企業審計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審計專員辦)隊伍建設,促進國資國企審計監督工作,廣州市審計局現委托廣州市南方人力資源評價中心有限公司,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審計專員辦中級審計員2名、初級審計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簡介
審計專員辦是廣州市審計局向市管國有企業派駐的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專門機構。主要職責包括:貫徹落實市審計局黨組作出的系列決策和部署;對駐在企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重大政策措施情況,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公司法人治理及內部控制情況及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監管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調查和核查的事項進行審計評價,提出審計建議和改進措施,或提請市審計局作出審計決定;指導和監督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檢查企業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配合做好其他有關企業財務收支審計和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工作;承辦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計專員辦由審計專員和審計員組成,審計員按任職資格條件分為高級審計員、中級審計員和初級審計員。審計員實行聘任制,與廣州市審計局簽訂勞動合同。高級審計員參照市管企業中層正職、中級審計員參照市管企業中層副職、初級審計員參照市管企業部門主管管理。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中級審計員2名,初級審計員10名(詳見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自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審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與審計工作相關的經濟金融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法律類、計算機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土木類等專業背景;
4.具有相關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熱愛審計工作,較為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具備豐富的項目管理經驗,具備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中級審計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初級審計員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條件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二)報考中級審計員職位的應聘人員除具備第(一)項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有8年以上審計、財務、會計、金融、企業法務、企業經營管理、經濟管理、風險控制、資產管理等從業或監管工作經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1.在經濟管理類黨政機關擔任正科長或二級主任科員3年以上的;
2.在事業單位擔任七級管理崗職員3年以上的;
3.在大中型企業擔任部門副職管理人員的。
(三)報考初級審計員職位的應聘人員除具備第(一)項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有5年以上審計、財務、會計、金融、企業法務、企業經營管理、經濟管理、風險控制、資產管理等從業或監管工作經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1.在經濟管理類黨政機關擔任副科長或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的;
2.在事業單位擔任八級管理崗職員3年以上的;
3.在大中型企業擔任部門副職下一職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行政拘留的;
4.正在政務處分期內或受政務處分未滿5年的;
5.公務員被辭退或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
6.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稱職)或不合格(不稱職)等次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廣州市審計局領導班子成員〈含市管一級調研員〉、審計專員、審計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以及聘用后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人員;
9.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1年5月12日9:00至6月11日16:00。
(二)報名注冊
應聘人員登錄https://www.qgsydw.com(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其附件,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應聘人員應保證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其負完全責任。
(三)填報職位
填寫報名信息后,請應聘人員選擇一個職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實時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并留意系統的審核意見,對提示有材料缺漏須補充的,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及時補充上傳,逾期未補充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系統報名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筆試。每個職位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數若未達開考比例,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報名時間或調減招聘人數,并確認是否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筆試。
(四)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待定,屆時將通過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和https://sjj.gz.gov.cn(廣州市審計局網站)另行通知。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詳見附件3)。
(五)筆試
1.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和疫情防控等要求參加筆試。筆試主要考察審計、會計、經濟、財務管理、財經法規、企業經營管理等專業知識。
2.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后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在報名網站系統內自行登錄查詢。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合格分數線另行劃定并在廣州市審計局網站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
(六)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合格應聘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的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則同分者并列確定為面試對象,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談環節。
2.資格復審和面談。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經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資格復審時,可開展面談,了解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職位匹配等方面情況。
3.集中組織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專業素養、業務能力、反應能力、語言表達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如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八)考察與體檢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的相關辦法和職位要求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實施。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決定人選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由廣州市審計局決定擬聘人選和擬聘職位。如廣州市審計局研究認為確無合適人選的,可調減該職位招聘人數。
(十)任前公示
招聘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試用與任職
新聘用的審計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與廣州市審計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適用或不勝任者不予聘用。
(十二)薪酬待遇
審計員薪酬標準參照市管企業相關標準計算。2020年考核合格的中級審計員年薪約為66萬元,初級審計員年薪約為56萬元(含單位承擔的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和企業年金)。以上薪酬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廣州市審計局派駐市管企業審計專員辦事處管理暫行規定》和《廣州市審計局派駐市管企業審計專員辦事處日常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執行,以廣州市審計局最終確定的勞動合同約定為準。
五、遞補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廣州市審計局決定。
(一)體檢不合格的;
(二)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選放棄考察的;
(五)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的。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應聘人員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廣州市審計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請參加筆試人員在筆試前14天及時申領“粵康碼”,每日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并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筆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應聘人員需提供7天內在廣東進行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筆試前21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應聘人員不能參加考試。
七、報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2)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工作經歷年限、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30日。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應聘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政策咨詢電話:020-83775173、020-83775161;監督投訴電話:020-83775171;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本公告由廣州市審計局負責解釋。
附件1:廣州市審計局2021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派駐市管企業審計專員辦事處審計員職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