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招聘公告
揚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擬招聘1名新媒體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二)政治可靠,作風正派,吃苦耐勞,責任心強;
(三)年齡在20周歲至35周歲之間,具有大專(或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體健康,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受過記過以上處分,或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緩刑期)且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數及主要工作內容
本次招錄1名警務輔助人員(文員),主要從事視頻拍攝、編輯、新媒體文案及運營。
三、工作地點和時間
(一)工作地點
揚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地址:廣陵區汶河南路27號)
(二)工作時間
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
(三)咨詢電話:0514-80683814、0514-80683822。聯系人:張警官、朱警官。
四、面試和聘用
(一)面試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二)體檢、政審
面試通過后進入體檢、政審環節。體檢標準除符合本公告中報考條件的相關規定外,其他標準參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本人承擔。政審需由報考本人屬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三)錄用
通過前期程序,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聘用,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2個月。
五、工資福利待遇
(一)工資面議。工作期間提供工作餐。
(二)開設社保和公積金賬戶,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遇有工資、保險、公積金調整變化時作相應調整。
(三)享受揚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相應的福利待遇。
六、紀律監督
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七、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系或不按要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公告由揚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負責解釋。
揚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