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鎮江揚中市選調事業單位人員30人公告
一、選調對象及條件
㈠選調對象: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㈡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一般為45周歲及以下(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部分選調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工作經歷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21年4月30日。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試用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法違紀行為,未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人員;
5.現工作單位、主管單位同意,揚中以外地區的人員還要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
6.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7.選調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揚中市2021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1,以下簡稱選調崗位表),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參照《江蘇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二、選調程序
㈠報名
報名時需如實填寫《揚中市2021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現場提供),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組織關系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證明材料必須加蓋公章,證件證書審核后退還本人)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2張。
報名時間:2021年5月6日-5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報名地點和咨詢電話:詳見選調崗位表中提供的各單位報名地址、電話。
參加選調人員必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選調和聘用資格。
㈡制定選調方案,經備案后實施
報名結束后,各部門、鎮結合本單位實際以及選調崗位特點,根據報名情況,科學合理制定具體的選調方案,對外公布,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備案。各部門、鎮負責將選調方案通知到參加選調人員本人,并按備案后的方案組織實施具體選調工作。各單位對各自組織開展的具體選調競聘工作負全部責任。
㈢提出擬選調人選
各部門、鎮嚴格按照備案的選調方式,組織實施具體選調工作、集體研究提出擬選調人選,填寫《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審批表》,表格經雙方單位、雙方主管單位(涉及揚中以外地區流入的,還需當地組織、人社部門)蓋章同意后,報我市組織、人社部門。
㈣辦理聘用手續
對選調出的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各單位掌握好序時進度,本次公開選調工作5月31日前全部結束,其他有關事宜,由各相關部門、鎮負責解釋。
三、體檢
擬選調人選確定后,用人單位或主管單位研究確定針對選調人員的體檢工作方案,如需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進行。
四、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中共揚中市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511-88130018,揚中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511-88395299,揚中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監督電話:0511-88368018。
中共揚中市委組織部
中共揚中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揚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