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惠安縣療養院招聘衛生技術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療養院醫護隊伍建設,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5名惠安縣療養院衛生技術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精神衛生工作,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5.年齡18周歲以上;
6.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7.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須具有所屬服務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后方可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個人征信報告中存在不良記錄的人員;⑦處于我縣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期內的人員;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崗位要求
(三)其他條件及要求
1.以下兩類人員視為符合惠安戶籍條件要求:(1)2021年4月27日前常住戶口在惠安的報考人員;(2)2021年4月27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證》,且居住證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惠安縣內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
2.2021屆畢業的報考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取得時間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得改報,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2021年4月27日9:00至5月6日17:30)。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惠安人才網(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試報名”欄目查詢崗位,提交個人信息、一張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數碼證件照及相關證件材料掃描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名系統將于2021年5月6日17:30關閉。
2.資格初審(2021年4月27日9:00至5月7日17:00)。報考人員報名并成功后,由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成功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撥打咨詢電話進行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報名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準考證下載及打印(請關注惠安人才網通知)。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時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報考人員應于筆試前14天登陸“閩政通APP”通過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按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二)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惠安縣療養院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總成績為100分。
1.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不指定教材。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合格線將統一劃定,與筆試原始成績一并公布。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參加下一環節。
2.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惠安人才網公布的時間地點為準。
3.考試成績將在惠安人才網公布。
4.綜合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三)資格復核
1.體檢前,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原件材料審核,如有影響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職資格。
2.進入體檢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按該崗位合格線上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體檢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3.資格審核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件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復核請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個人學歷、學位、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3)惠安縣綜治情況審核表(經有關部門蓋章)(見附件1);
(4)泉州市計劃生育審核情況表(經有關部門蓋章)(見附件2);
(5)個人信用報告(行政服務中心查詢)。
(四)入職體檢
1.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在考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以學歷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且學歷相同者,則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存在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辦理入職
聘用人員須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若有特殊情況經批準的,可延期報到。
四、管理與待遇
(一)管理
根據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考試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本次聘用人員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由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管理、聘用、簽訂合同,由用工單位負責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在試用期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不予繼續聘用。
(二)待遇
統一辦理“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手續。基本工資為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崗位工資為醫護崗位津貼,獎勵薪酬為本院績效增量工資,自合同簽訂當月起執行。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為嚴肅本次公開招聘紀律,規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縣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
具有以下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2年:(1)通過資格復核并入圍體檢后棄權的、或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2)進入擬聘用公示等環節后棄權的。
被核準聘用為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2年。
(二)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人員在資格復核、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四)本次公開招聘成績將保留6個月,后續出現崗位空缺的,由用工單位決定是否在符合該崗位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惠安人才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下方電話進行咨詢:
0595-87392792 (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惠安縣療養院和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共同負責解釋。
惠安縣療養院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序號 | 派遣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 | 最高年齡 | 性別 | 戶籍 | 所 需 資 格 條 件 | 備注 | ||||
學歷 | 學歷 | 學位 | 專業 | 其他條件 | |||||||||
01 | 惠安縣療養院 | 檢驗崗位 | 01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醫學檢驗 | 持有檢驗士及以上資格證書 | |
02 | 惠安縣療養院 | 藥學崗位 | 02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臨床藥學 | 持有藥士初級以上資格證書 | |
03 | 惠安縣療養院 | 護士崗位 | 03 | 3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護理學 | 持有護士執業資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