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2019年5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寧波教育學院改制設立為“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是一所具有60年辦學歷史,以培養全日制大專生、培訓寧波市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教育行政干部為主要任務的公辦高等師范院校。目前學校設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產品藝術設計、音樂表演、電子商務等13個專業,全日制學生近4500人。其中,學前教育專業是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專業群,寧波市重點建設專業,學前教育發展協同創新中心被確定為唯一一個市級教育類協同創新中心,學前教育師范生培養質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學校分類類別為公益二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主體校區在寧波杭州灣新區。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考核或試講、體檢、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其他資格條件(職稱、年齡、工作經歷等要求) | 招聘范圍 |
學前教育專業學科帶頭人 | 專業 技術 | 1 | 學前教育學二級學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本、碩、博專業或研究方向一致) | 符合下列條件: 1、正高職稱; 2、年齡50周歲及以下。 | 全國 |
學前教育專業專任教師 | 專業技術 | 2 | 學前教育學二級學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21年應屆博士畢業生; 2、歷屆生(已取得學歷學位),年齡40周歲及以下(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5周歲)。 | 全國 |
教育培訓專任教師1 | 專業技術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符合下列條件: 1、副高及以上職稱;2、具有一線教育培訓工作經驗;3、市級及以上中小學(幼兒園)名師、省特級教師;4、年齡50周歲以下。 | 全國 |
教育培訓專任教師 2 | 專業技術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符合下列條件: 1、副高及以上職稱;2、具有一線教育培訓工作經驗;3、市級及以上中小學(幼兒園)名校長(名園長);4、年齡50周歲以下。 | 全國 |
注:1、職稱、榮譽取得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報名參加資格復審,且應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資格復審;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參加資格復審,且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3、工作地點在杭州灣校區。
五、招聘辦法與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應聘辦法:應聘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所需提交材料掃描件發送E-mail至njyrsc@126.com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高層次人才招聘+應聘崗位+姓名”。
應聘所需提交材料為:《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掃描件;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證明掃描件,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掃描件。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校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認定本次所有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通知本人,同時告知資格復審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所有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考核(或試講)擇優錄用。具體由學校根據報名情況自主確定,考核(或試講)的有關事項由學校另行公告或電話通知。
考核(或試講)前,學校還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根據疫情形勢另行通知。應聘人員須攜帶《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證明材料,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原件。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
體檢結束后,學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學校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www.nbei.net,“學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詢/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學校地址:寧波杭州灣新區金溪西路129號杭州灣校區,郵編:315336
咨詢電話:0574-82371619、82371637(聯系人:何老師,單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15867205514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
2021年4月25日
附件: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