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縣公證處招聘公告
因公證業務發展需要,經縣司法局同意,本公證處決定招聘兩名公證員助理,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職位要求(公證員助理,合同制)
1、擁護黨的領導,自覺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就讀專業為法學;
3、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具有一定溝通能力;
4、能吃苦耐勞,具有團隊意識,服從工作安排;
5、年齡不超過30周歲。
二、工作內容
1、主要協助公證員辦理各類保全證據公證;
2、公證處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發展方向:依法取得公證員執業資格后獨立辦理公證事務。
四、待遇
1、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經考核合后正式錄用,本處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依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2、報酬: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3、工作日中午提供工作餐,食宿自理。
五、招聘考試(考試時間另定)
1、筆試
筆試:筆試總成績為100分, 筆試科目分為與公證有關的法律知識,30分;以民商法為重點的法律基礎知識,70分。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能力素質。
3、總成績:面試后,筆試、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
4、若報名人數少于4人,則無需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由公證處對應聘人員擇優錄取,若應聘人員較少,且均未達要求,可延期選聘。
六、相關說明
1、應聘者可直接來公證處報名,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二寸免冠照片二張、畢業證、學位證(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一并提交),填寫報名表一張;也可將應聘簡歷發送至 5488299@qq.com郵箱,同時將照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通過考試未取得證書請提交成績通知單)等電子掃描件一并發送至郵箱。應聘者個人信息將嚴格保密,相關材料恕不退還。應聘者需對申請資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公證處收到應聘資料后,將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并電話通知初審通過者;
3、本次招聘報名時間:2021年4月25日起,截止日期另定;
4、公證處地址:千島湖鎮新安東路183號供銷大廈10樓(名湖大酒店旁)。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64820830、64827776;
5、另:本處歡迎全日制法律本科應屆生來我處實習。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