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招聘急需緊缺教師4人公告
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1年度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公告
一、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簡介
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建校于1954年,是內蒙古自治區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是自治區基礎教育窗口學校,坐落于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文化教育核心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西街10號),環境優美,教學條件一流。
二、招聘計劃
我校面向社會招聘急需緊缺教師4名。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最低學歷 |
專業 |
語文教師 |
2 |
普通高校本科 |
漢語言文學相關 |
政治教師 |
1 |
思想政治教育相關 |
|
地理教師 |
1 |
地理科學相關 |
三、招聘范圍與應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教師或特級教師,或省、自治區級學科帶頭人。
2.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教師,且為地市級(盟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教學能手。
3.教學業績特別突出、具有碩士學位、連續10年以上教齡的中青年教師。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有連續3屆以上在省或自治區級示范性或公辦優質高中畢業班教學經歷,教學成績優異,具有較強的教科研能力;
6.年齡要求:
(1)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教師或特級教師,或省、自治區級學科帶頭人,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教師、且為地市級(盟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教學能手,年齡在4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度放寬;
(3)教學業績特別突出、具有碩士學位、連續10年以上教齡的中青年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度放寬;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2021年度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組織形式
學校按照批準的實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主要內容包括:單位情況、招聘計劃、招聘范圍條件、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招聘公告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網址http://www.impta.com.cn)以及我校官網(http://www.nmimnu.com)上發布。
(一)報名
1.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請訪問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官網(http://www.nmimnu.com)報名平臺,下載填寫《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1)和《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2),提交到指定郵箱(sdfx2021@126.com)。郵件主題模板為“應聘**教師崗位+姓名”。
2.報名時間: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4月25日下午17:3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下載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用身份證(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高中、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學校將不予審查通過。
5.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6.報名期間,學校公布咨詢、舉報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解答應聘人員的咨詢,并受理應聘人員的舉報。
(二)資格審查
1.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資格初審和復審工作。
2.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1)資格初審:2021年4月27日,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2)資格復審:初審通過者按照最高1:3的比例進入復審,2021年4月29日,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3.資格復審內容
報考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紙質版《2021年公開招聘引進急需緊缺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2)一式一份,均須有手寫簽名。
(2)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報考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相對應的省部級優秀教師榮譽證書、特級教師證書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相關證明。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
4.未在規定時間或未按規定要求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等后續環節。
(三)面試(試講)
資格復審通過者,進入面試(試講)環節,面試(試講)時間及地點以我校官網屆時發布的公告為準。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進入面試范圍,面試(試講)分為2個環節:
1.面對評委試講
備課時長為20分鐘,試講時長為20分鐘。
通過者進入下一環節。
2.進入課堂試講
備課時長40分鐘,試講40分鐘(一節課)。
(四)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試講)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1.體檢
(1)體檢由學校負責組織,在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2)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名單報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考察
學校將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階段的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養、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中的有關情況進行考察。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我校校確定。
五、公示與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公示結束后,報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列入事業編制。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與所聘人員簽定《國家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聘崗等級與擬聘人員原單位保持一致。正式聘用的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10年,10年內不予批準報考其他單位。
3.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六、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二)公開招聘工作期間,邀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接受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學校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其他
(一)應聘人員請在我校官方網站上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交驗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現場不能出具上述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三)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棄權造成的招聘引進計劃空缺,同一崗位不再遞補。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各相應條款執行。
八、咨詢和舉報電話
(一)咨詢電話:0471-6298689 0471-6293680
(二)監督舉報電話:
自治區人社廳:0471—6944911
內蒙古師范大學人事處:0471—7383758
內蒙古師大附中監督電話:0471—629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