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西夏區公開招聘2021年自治區級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扶貧辦〈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寧人社規發〔2020〕4號)《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經辦服務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規字〔2020〕20號)《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21年全區就業創業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寧人社發〔2021〕20號)文件精神,為保證公益性崗位聘用公開、公平、公正,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面向社會進行招聘,幫助城鄉就業困難群體實現就業。
二、招聘人員范圍
公益性崗位安置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持《就業創業證》《居住證》且通過市場化手段難以實現就業的下列就業困難人員:
1.城鎮長期失業人員,指登記失業連續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失業人員。
2.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指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院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學院職業教育類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畢業生。
3.零就業家庭人員,指以家庭為單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人員。
4.殘疾人員,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且持有殘疾證明的人員。
5.部隊隨軍家屬,指經軍隊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持有隨軍家屬手續,失業的現役軍人配偶。
6.復員退伍軍人,指已退出現役,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
7.失地農民,指具有寧夏戶籍,家庭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川區在0.5畝以下、山區在0.8畝以下的農民。
8.進城務工人員,指在我區務工6個月以上且在城鎮辦理了居住證、處于失業狀態的進城務工農民。
9.戒毒康復人員,指登記6個月以內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戒毒康復人員。
10.刑滿釋放人員,指登記失業6個月以內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刑滿釋放人員。
11.社區矯正人員,指在社區矯正期內登記失業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的社區矯正人員。
12.低保家庭人員,指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
社會公共服務崗位和社區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辦公室輔助人員、窗口工作人員、社區專干協管、保潔及為老服務、后勤保障、保潔保綠等。
四、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
崗位補貼執行銀川市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用工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具體以財政下達撥款資金標準為準,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每月從崗位補貼中代扣代繳。
五、申報審批程序
(一)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須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材料、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等相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鎮街民生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二)審核程序
鎮街民生服務中心受理公益性崗位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并送達西夏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認定。西夏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發布通過審核人員名單,由用工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后報送入職資料。西夏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會同財政、扶貧部門審核認定后統一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用工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崗前培訓并辦理招收備案等上崗手續。
六、崗位管理
公益性崗位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堅持“誰用人、誰管理、誰考核、誰負責”,實行實名制登記,用工單位為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第一責任人。
七、報名方式
1.報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29日12點前。
2.報名地點:戶籍所在鎮、街道民生服務中心。
3.報名電話
西花園路街道辦事處:0951-2175867
北京西路街道辦事處:0951-3871012、0951-3871005
朔方路街道辦事處:0951-8553575、0951-8553566
懷遠路街道辦事處:0951-5097167
文昌路街道辦事處:0951-3871066
賀蘭山西路街道辦事處:0951-8655526
寧華路街道辦事處:0951-2057211
鎮北堡鎮人民政府:0951-2136160、13709593081
興涇鎮人民政府:0951-2171062
4.咨詢舉報電話:0951-2078289
銀川市西夏區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