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財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心理健康輔導員公告
根據(jù)《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市教育局同意,寧波財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4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財經學院坐落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現(xiàn)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浙江省寧波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地方應用型本科高校。學校為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現(xiàn)有本部校區(qū)、杭州灣校區(qū)、象山校區(qū)等3個校區(qū),占地面積1700余畝,建筑面積78萬平方米;設有國際經濟貿易學院、金融與信息學院、工商管理學院、財富管理學院、數(shù)字技術與工程學院、人文學院、藝術設計學院、象山影視學院、基礎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成人繼續(xù)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公共文體部等教學單位,42個本科專業(yè),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萬人;擁有教職工千余人,其中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占比89.23%,副高及以上教師占比34.08%,應用型教師占比48.76%,省151人才、省級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省教學名師、市領軍拔尖人才等高層次人才近百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統(tǒng)一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能力、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shù)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yè)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輔導員(心理健康輔導) | 專技 | 4 | 負責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心理健康輔導事務工作。 | 基礎心理學、發(fā)展與教育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 面向全國 | 符合下列條件: 1、中共黨員 (含預備黨員) 2、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或已取得學歷學位的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 |
備注:年齡、入黨時間、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應聘人員屬于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的,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應聘人員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須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時間:2021年4月28日9時至4月30日16 時。
報考者登陸 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5月6日9時至5月10日16時。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系統(tǒng)不對考生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1年5月11日9時至5月11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 1 天內完成。
4、繳費確認
時間:2021年5月12日9時至5月14日16 時。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 元/科/人(浙價費〔2018〕21 號)
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 3:1,在規(guī)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 3:1 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shù)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 1 個的予以取消)。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打印具體時間將在寧波財經學院網站(http://www.nbufe.edu.cn )、寧波人才網(http://bm.nbrc.com.cn/)另行公告,請予關注。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辦法進行。筆試和面試一律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高等教育學、教師倫理學、大學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guī)基礎及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總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筆試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合格人員中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入圍人選以及相關考試安排,將于考試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財經學院網站(http://www.nbufe.edu.cn /)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因放棄或未通過資格復審,不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紙質報名表(有照片)、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國(境)外留學已畢業(yè)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可用學校就業(yè)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替代畢業(yè)證報名;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出具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課程成績單(中、外文兩份);由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應注明入黨時間,精確到年月);勞動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險歷年繳費證明以及人事部門出具的所從事工作崗位的職責、內容及任職起止年月的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復審。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分析能力變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放棄面試空缺入圍名額不遞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
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考生可在面試后3個工作日登陸寧波財經學院網站(http://www.nbpt.edu.cn/)查看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成績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財經學院官網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在2021年11月30日前,擬聘用人員不能將人事檔案調至寧波財經學院的,或逾期不按規(guī)定報到的,或不能取得規(guī)定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指標不再遞補。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寧波財經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nbpt.ed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b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寧波財經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請向寧波財經學院紀委辦公室反映,電話:0574-88044810。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單位地址:寧波市海曙區(qū)學院路899號寧波財經學院人事處
咨詢電話:0574-88052286
寧波財經學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