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直黨群系統部分事業單位考調11人公告
一、考調職位計劃
本次盟直黨群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共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1名,其中,錫林郭勒盟委組織部綜合保障中心2名,錫林郭勒盟委組織部干部人事檔案中心7名,錫林郭勒盟委老干部局綜合保障中心2名(職位詳情見附表)。
二、考調范圍和條件
(一)考調范圍
錫林郭勒盟機關(含參公單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自治區直屬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經自治區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報考。
(二)考調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文稿寫作能力、綜合協調能力、理論政策宣講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
3.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6.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在原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含未滿試用期)或未滿任職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至4月27日下午17:30,報考人員登陸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站為(http://www.xmpta.org.cn)。報名時,報考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考信息,認真核對所填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信息提交后將無法修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3.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學習、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審核不予通過。
4.報考人員需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照片格式為jpg,20KB以下)。
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不得重復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考調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考調資格。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和網上報名工作同步進行,資格初審時間截止4月28日下午17:30。用人單位按照考調資格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隨時登陸報名網站查看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者,視為報名成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三)開考比例
報名截止后,報考人數與擬考調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對報名審核通過人數達不到降低后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開考或相應核減考調職位數。被取消考調計劃的職位,報名審核通過人員,可在4月29日8:30-12:00改報其他職位或放棄報名。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審核通過人員,于5月7日至5月8日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筆試部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內容不區分報考職位,統一出題,筆試為漢文制卷,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筆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2. 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5月9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設在錫林浩特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護照或社會保障卡)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事宜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3:1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并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布。對同一職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并列考生均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2.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公開考調資格審查登記表》原件,公務員(參公)登記表、事業單位聘用文件和聘用審批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單位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本人所在單位編制本復印件(包括機構規格頁、核定編制頁、在職人員花名冊、本人編制卡)復印件,復印件須由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或盟直機關黨委(黨組)簽字蓋章。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
(三)面試
1.《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攜帶《面試通知書》及通知書要求的證件參加面試。《面試通知書》上注明面試的時間、地點、需要攜帶的證件及面試須知等。報考人員因電話打不通、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等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統一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當日,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評委現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
4.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各環節計算成績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
5.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計劃考調人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若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則一并進入考察環節。總成績僅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后確定考調人員的唯一依據。
用人單位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同一職位的考察人選,由同一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組要到擬考調人員所在單位組織民主測評、廣泛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與考察對象進行面談,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要把政治標準擺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綜合能力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
考察組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核實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公務員登記表》《事業單位聘用審批表》《干部任免審批表》等內容,規范運用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認定結果。
考察結束后,考調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經用人單位集體討論后,按1:1的比例擇優確定擬考調人員。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對擬考調人員在報名網站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所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辦理調動手續,列入事業編制;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經考調機關研究,取消其考調資格。
七、其他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考調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不符合考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調資格。報考人員在考調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成績無效、取消考調資格、通報批評、處分等處理。
(二)公開考調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在公開考調工作所有環節中,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填寫的個人聯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在遞補、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項時無法聯系其本人,按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處理。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命題組為名舉辦的各類培訓、輔導班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五)對于考調后可能出現的夫妻兩地分居、子女上學等問題,用人單位不負責解決。
(六)原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的擬考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后,身份不再保留。
(七)本次考調由盟紀委監委派駐盟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對考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違反紀律者,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八)本公告由盟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79—8107858,0479—822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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