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縣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工作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山西省就業促進條例》《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緩解我縣就業壓力,及時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F將2021年榆社縣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
在我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人員。
(一)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具有我縣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愿望,無農村承包土地且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以下類人員:
1.靠借貸上學或家庭穩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倍的,畢業五年內仍未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2.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中的畢業五年內仍未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畢業五年內仍未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4.我縣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及以上。
(二)高校畢業生是指納入全國統招范圍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包括自考、函授、電大、黨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畢業生。
(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程序
就業困難人員按常住地實行屬地認定管理,按照個人申請、社區(村委會)公示核實、街道(鄉鎮)審核、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程序進行。
(四)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提供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有效期內);
2.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父母雙方頁);
3.《晉中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一式5份;
4.身份置換表或解除勞動合同(4050人員需提供);
5.《就業創業證》原件、復印件(2,3頁)及已登記失業頁(第6頁)復印件;
6.一寸紅底彩照5張,二寸紅底照片2張;
7.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高校大學生需提供);
8.電子注冊備案表2份(高校畢業生需提供)。
9.《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1份;
10.靠借貸上學的大學生提供上學期間的借貸合同(原件,一年即可);家庭穩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倍的大學生需提供情況說明、真實性承諾及相關映證資料;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提供扶貧部門出具的貧困戶證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享受低保相關印證資料;
11.社區(行政村)公示照片。
(五)辦理地點
榆社縣人社局二樓西側公共就業服務中心208室。
(六)其他規定
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審核和管理,應嚴格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申請人員弄虛作假的,撤銷對其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對違反規定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一經核實,即刻注銷其就業困難人員身份,已享受相關政策的立即追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二)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6日-4月28日。
2.報名地點:榆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12室。
3.報名時攜帶的材料:
《晉中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原件1份(粘貼紅底照片)。
(二)公示。確定擬錄用人員,在榆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進行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三)錄用。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各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三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的工資按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并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政府就業資金負擔,個人部分由被錄用人員自己承擔)。
五、錄用人員管理
錄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招聘單位為其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并由招聘單位按照《關于認真做好2020年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中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通知》、《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
咨詢電話:0354-6621298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