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2021年公開選聘黨政儲備人才公告
為優化領導干部隊伍結構,探索選人用人渠道,加強優秀年輕干部儲備,著力打造德才兼備、勇于創新、適應時代要求的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黨政儲備人才4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人數、專業要求
序號 | 選聘職位 | 選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1 | 綜合管理(1) | 10 | 專業不限 |
2 | 綜合管理(2) | 10 | 專業不限 |
3 | 信息管理 | 5 | 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 |
4 | 城鎮建設 | 5 | 土木類、建筑類、水利類、測繪類 |
5 | 經濟管理 | 5 | 經濟學類、金融學類、財政學類 |
6 | 農業管理 | 5 | 農業工程類、植物生產類、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動物生產類、動物醫學類、林學類、水產類、草學類 |
備注:實行選聘指標調劑?,F場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選聘指標數3倍的職位,將核減或取消選聘指標。核減或取消的選聘指標調劑到其他職位,其中,信息管理、城鎮建設職位選聘指標調劑到綜合管理(1)職位,經濟管理、農業管理職位選聘指標調劑到綜合管理(2)職位。
二、選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報考范圍: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研究生或本科階段須為一流大學建設高?;蛞涣鲗W科建設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畢業生;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的省級優秀畢業生。
2.截止2021年4月23日,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4.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的畢業生不列入本次選聘范圍。
(二)選聘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2.戶籍不限。
三、選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選聘錄用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統一考試、嚴格體檢、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1年4月23日9時-4月25日16時。
報名網址: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
報考者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報名入口”,選擇進入“象山縣2021年公開選聘黨政儲備人才”,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改選選聘職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進行資格初審。
每位考生只能選報一個職位,不得重復報名,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4月26日9時-4月27日16時。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1年4月28日9時-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四)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在筆試前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通過的,當場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復審時間:5月7日(9:00-17:00),資格復審地點:江蘇省省級機關管理干部學院(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湖北路42號)。
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由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在校期間獲得的各種獎勵、榮譽、資格、考試成績等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及上述所有資料的復印件,同時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還需提供所在省教育廳的發文或證書。所在省教育廳未正式發文或發放證書的,需提供所在學校省級優秀畢業生推薦表和考生本人承諾書,錄取時須提供省教育廳的發文或證書,不能提供的取消錄用資格。
現場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選聘指標數3倍的職位,將核減或取消選聘指標。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選聘條件的職位。
(五)筆試
筆試時間:5月8日上午,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科目:《申論》,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合格分為70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筆試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選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選聘指標3倍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六)面試
面試時間:5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面試合格分的即為面試不合格。
(七)簽約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選聘職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并簽訂《就業協議書》。若按1:1的比例最后一名出現2人以上成績相等,則全部進入簽約環節。
(八)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九)考核
參照公務員考察標準進行考核。
(十)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一)錄用
考生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按時提供的不予錄用。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按時提供的不予錄用。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安排使用
(一)本次錄用的黨政儲備人才,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分配,錄用后身份為事業人員。
(二)引進的黨政儲備人才首次聘用期3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的享受單位中層正職待遇,碩士研究生的享受單位中層副職待遇,并執行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三)新錄用人員須在本縣服務滿5周年。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錄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入圍面試對象在面試開始12小時前,提出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簽約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考核和公示過程中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者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六)咨詢電話:0574-89387516、89387515(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574-89386360(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七)有關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六、防疫相關事項
(一)本次選聘將根據《疫情期間寧波市現場招聘活動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間寧波市人事考試防疫指南》要求,結合當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二)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健康碼”?!敖】荡a”為綠碼且健康狀況良好,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等候期間,每位考生須保持間隔為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三)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四)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五)有以下幾類情況的考生須在5月6日16時前主動與縣人力社保局聯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考前7天內有發熱呼吸道癥狀的,須提供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
(八)隨著疫情的發展變化,如有最新防疫舉措以屆時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中共象山縣委組織部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2: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國(境)外高校名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