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鄞政發〔2007〕89號)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鄞政辦發〔2013〕119號)等有關規定,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編制工作人員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公告及崗位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
3.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2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具體報名地點、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2.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先從網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攜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2021屆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生源證明(高校入學前的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下同)或戶口簿(戶籍證明,下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歷屆生要求提供本人簡歷、身份證、生源證明或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注冊證書、職稱證書。招聘崗位有專業工作經歷、工作年限要求的,需要提供專業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或當地社會保險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一個崗位。
3.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具體由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通知考生本人。
(二)筆試
招聘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閉卷,百分制。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21年 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原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1年5月15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2B鉛筆、水筆,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一般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以登陸鄞州區衛生健康局網(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08406/index.html)查詢。
面試開考48小時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向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書面確定不參加面試的,該崗位面試空缺名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測試知識,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入圍體檢的2021屆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就業協議書原件、歷屆生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放棄簽訂的,空缺指標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體檢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具體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淘汰。
在主管部門報送鄞州區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前各環節,若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前,鄞州區人力社保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后,辦理錄用報到手續。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報到及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為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人員入職時需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水庫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項待遇。
未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錄用后三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各醫療單位聘用人員服務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年限)。
三、有關說明和注意事項
1.筆試和面試命題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2.戶籍以報名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3.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時間統一計算到2021年4月13日(含)。
4.資格條件中要求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相關資格或職稱,是指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資格條件中要求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2015年9月前取得的,須為浙江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資格證書或2012年前畢業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不作要求。
5.鄞州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在編和已擬聘用(錄用)且公示結束人員不列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6.2021屆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歷屆生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相應資格證書(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研究生還須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7.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1屆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時可憑國(境)外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其他崗位的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具有相應資格證書(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上述招聘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錄用。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8.根據《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應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并按規定實行委托面試制度。對未按規定落實事前報備和委托面試制度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9.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10.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報名和參加考試時須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證及當日健康碼,并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詳見附件4,具體防控要求以考試前當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為準)。
11.報名考生請查看電腦版,手機或iPad可能會出現格式錯誤或重要信息遺漏。考生務必請對照資格條件進行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0574-55662912,監督電話:0574-87418688。
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公開招聘第二批計劃.docx
附件4:關于2021年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考試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