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衛生健康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除“四害”消殺員公告
為確保病媒控制中心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轉,繼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我局擬公開招聘1名除“四害”消殺工作人員。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河源市病媒控制中心(原是河源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1月機構改革調整為河源市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是河源市衛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人員經費自籌。主要任務是擬定市區近期和遠期除“四害”規劃,對公共環境采取控制“四害”孳生地及藥物毒殺等綜合防治措施,控制“四害”密度,達到規定標準。對市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體門店實行除“四害”消殺有償服務。為全市除“四害”消殺服務機構提供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準和規定的藥械,并加強業務指導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崗位待遇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用人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名稱及職責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要求 | 其他條件 |
河源市病媒控制中心 | 消殺員 | 工勤技能崗,負責除“四害”消殺工作 | 1 | 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 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
(二)崗位待遇按照國家工資政策兌現相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端正,職業道德良好。
(二)年齡及學歷要求:招聘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91年4月8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計算、學歷取得時間計算以公告當日為限。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工作經歷所要求的單位證明及社保證明。
(四)具有以下情況的,不得報考: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4月26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河源市源城區永和路商務小區市衛生健康局一樓人事科。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按照招考條件、要求,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后清晰填寫一份,并持本人身份證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照片2張(報名表有彩色打印相片的可只提供一張),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由市衛生健康局發放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報名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局組織。
五、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方式和范圍
1、除“四害”消殺員主要從事實地消殺工作,采取實操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市衛健局組織實施。
2、實操測試其崗位所需的專業實踐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試主要測試其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實操測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三)考試人數的計算方法
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實操測試人數。依實操測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擬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對象,實操測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實操測試人數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實操測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不予進入面試;按實操測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試最終成績;最終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不予錄用;考生最終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實操測試成績、面試主評委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考生實操測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考試結束后,向考生宣布實操測試成績。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考試結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六、體檢及考察
(一)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市衛健局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市衛健局和用人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八、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3341916)。
河源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