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山衛生健康局所屬縣人民醫院2021年引進人才公告
根據《興山縣2021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和《中共興山縣衛生健康局黨組關于印發<興山縣衛生健康系統引進衛生專業緊缺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興衛發[2021]1號)相關精神,興山縣衛生健康局所屬縣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引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6名,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臨床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6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身體健康;
4.引進人才的專業以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歷學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網教、專升本等,若取得雙學士學位的,可以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報考。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臨床醫學類人才予以受理應聘
1.具有“三甲”醫院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本科及以上學歷、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2.具有“三甲”醫院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3.具有“三甲”醫院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
4.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取得雙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及醫師資格證,以下簡稱雙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
5.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錄取全日制本科學歷,取得雙證,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現役軍人;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1年7月31日前畢業的學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7月31日前畢業的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已進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五、引進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開引進衛生專業人才公告通過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xingshan.gov.cn/)向社會公開。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7日8:30-4月11日18:00。
2.報名地點:興山縣人民醫院門診四樓人力資源部(興山縣古夫鎮香溪大道23號)。
3.報名要求:考生應仔細閱讀人才引進公告,如實填寫《興山縣人民醫院2021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
4.報名須知:考生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所需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和《興山縣人民醫院2021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1份,于報名時間內到興山縣人民醫院進行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cscse.edu.cn)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持院校提供的有效證明(證明必須寫明是否為全日制學歷、專業、畢業時間,學院或學校加蓋公章)先報名,于2021年12月31日前應向興山縣衛生健康局提供正式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若不能按時提供或提供的證件不符合引進條件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次人才引進不接受網上報名。
(三)引進辦法
1.直接引進方式。對于特別急需的緊缺人才,可以直接引進。由縣人民醫院與意向人選接洽并達成初步意向后,向縣衛生健康局申報;經縣衛生健康局初審后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采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方式,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認定,并提出人才認定意見,確定考核對象。
2.考試方式引進。根據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數采取相應引進方式:
(1)同一崗位符合資格條件人數為1:1比例的,采取答辯方式:成立答辯評審委員會,委員會由5至7名專家組成,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等方面的評議,擇優選聘,獲得2/3及以上通過票者,視為答辯通過,可直接確定為考核對象。
(2)同一崗位符合資格條件人數達到1:2比例的,采取面試方式:設7名面試考官,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業務能力和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工作問題的能力。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應聘者最終面試成績。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
(3)同一崗位符合資格條件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
(四)聘用管理
興山縣衛生健康局對考核對象組織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對體檢、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并按照(興衛發[2021]1號)文件精神落實相關待遇。
此次引進人才最低服務期限不得少于六年(含試用期三個月),服務期內要求離開本縣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六、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全程佩戴口罩,要出具健康碼,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咨詢電話:興山縣衛生健康局:0717-2588175
興山縣人民醫院:18008607698
興山縣人才服務中心 興山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興山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