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康樂縣民政局公益性崗位替補公告
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充分就業,搭建供需雙方對接平臺,根據《臨夏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臨州人社〔2020〕76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就康樂縣民政局三年補貼到期的13個城鎮公益性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進行替補;現將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的界定
公益性崗位是指政府投資開發,以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和實現社會公益為目的的崗位。
公益性崗位開發范圍包括:保潔、保安、交通協管、養老服務、醫療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公共物業管理、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崗位、街道社區聘用的社會保障工作人員和組織開發的服務性公益崗位,以及由縣級(含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其他公益性崗位。
二、崗位數量
招聘公益性崗位13個,其中:福利院護理人員5名、福利院保潔人員3名、福利院廚師3名、福利院門衛2人。
三、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對象
康樂縣非農業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了失業登記,持有《就業創業證》,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業困難人員: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城鎮區域內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的城鎮常住人口;
2.城鎮區域內“零就業家庭”的成員:是指家庭成員(除在校學生、現役軍人、內退人員、提前辦理退休的人員)中無一人就業,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家庭常住人員;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是指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鎮低保證的人員;
4.持《殘疾證》的城鎮居民:是指持有殘聯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城鎮區域內常住人口;
5.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城鎮居民:是指連續登記失業在6個月以上的城鎮常住人口且無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記錄、無正常注冊工商營業執照的城鎮區域內的常住人員;
6.因失去土地落戶在城鎮的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國家征地失去土地的城鎮常住人口;
7.符合規定的其他人員(已享受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的人員)。
四、公益性崗位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向縣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提出公益性崗位用人申請,縣人社局實地調查了解公益性崗位需求情況后,根據公益性崗位需求和就業補助資金的支出范圍、承受能力,研究確定是否開發公益性崗位。
2.崗位審批后,縣人社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3.就業困難人員向開發了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用人單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協商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初審后,報縣人社局審核。
4.縣人社局將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就業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
2.地點:康樂縣綜合福利院
康樂縣民政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