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寧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選聘公告
為進一步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持續保持嚴厲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全方位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根據休寧縣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休寧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休醫保函〔2021〕12號)有關規定,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0名縣級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道正派;
(二)熱愛醫療保障事業,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觀察分析問題的能力;
(三)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實事求是,聯系群眾,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具備履行醫療保障社會監督職責相適應的健康狀況、綜合素質和能力要求;
(五)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先進模范人物、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優先考慮。
(六)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的,因違反治安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
2.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
二、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1年4月1日通過休寧縣政府網(http://www.xiuning.gov.cn/)及休寧縣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選聘信息。
(二)自愿申報
方式一:郵寄報名。將《休寧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郵寄至休寧縣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股處,申請辦理報名手續(地址:休寧縣交運大樓二樓2015)。
方式二:電子郵件報名。將《休寧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身份證掃描件發至郵箱785643829@qq.com,申請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間:2021年4月5日至4月25日。
(三)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縣醫保局及時組織資格審核,在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確定10名擬聘任人選。
(四)公示
對擬聘任人員在休寧縣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于公示期間收到的異議進行處理,如有實據顯示相應人員不符合選聘條件,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如證據顯示情況難以立即判斷真偽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被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將其他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經公示后遞補。
(五)聘用
公示期滿,未發現存在影響聘用的情形的人員,由休寧縣醫療保障局正式聘用并頒發聘書,聘期兩年,期滿后根據情況續聘或另聘。
三、其他
醫保社會監督員的工作為自愿、無償性質,以社會監督員身份參加相關活動無勞務報酬。社會監督員提供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縣醫保局按照黃山市醫保局《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舉報獎勵的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附件2:休寧縣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休寧縣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docx
休寧縣醫療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