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漣源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漣源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暫行辦法》(漣教發〔2020〕14號),結合我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編制、崗位需求等實際情況,擬面向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小學教師70名,現就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統一考試,定校定崗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崗位計劃
擬選調小學教師70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三、選調對象
我市符合選調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近三年在編在崗教師。
四、選調條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報考時系小學教師,其中九年制學校教師若在初中和小學都擔了課,可以報考小學相關科目。
(三)所報學科與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學科或專業技術資格證學科有一項相符。
(四)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五)報考語文教師崗位普通話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普通話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六)下列人員報考須達到農村學校最低工作年限:
我市公開招聘教師、“特崗”教師和外縣市調入教師分別在我市農村學校最低工作年限為滿5年、4年、3年;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為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須服務滿5年;政策性安置到農村學校工作的退役士兵須服務滿5年;定向培養教師在農村學校工作須達到協議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未達到合格等次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因犯錯誤或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或政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
五、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采取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審核加分、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漣源市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必須本人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到現場報名,在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并申報加分項目,同時提交加分的相關依據,當天未提交的不再認定。
3.報名步驟:
(1)報名前掃描報名表上的“報名信息登記”二維碼,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并提交(要與報名時提交的紙質報名表內容一致);(2)報名時持報名表到報名處報名,并提交相關文件證件、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加分依據;(3)填寫報名花名冊。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步驟,視為無效報名。
4.具體要求:
(1)每名報考人員在本公告公布的崗位中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學科崗位報考,且一經填報,不得更改,同時報考兩個或兩個以上崗位的視為無效,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時按以下順序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和相關資料審驗:①《2021年漣源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張(粘貼在報名表上);③畢業證;④教師資格證;⑤專業技術資格證;⑥普通話等級證⑦報名時任教學段學科單位證明;⑧申報加分項目。
(3)報名表及提交的所有復印件均須所在鄉鎮(街道)中心學校、市屬學校主要負責人審查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5.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21年4月23日。報考人員憑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漣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筆試
1.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量120分鐘。
2.筆試內容:
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崗位筆試內容為湖南省現行相應科目的小學、初中和高中通用教材內容。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湖南省現行相應科目的小學和初中通用教材內容。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初定4月24日,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4.筆試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四)審核加分
加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1.近三年內(2018年9月1日至報名當日)由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教學比武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分、5分、4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分、3分、2分;婁底市級一、二等獎,分別加2分、1分;漣源市級一等獎加1分。錄播課比賽獲國家級、省級一、二、三等獎的折半加分。“一師一優課”評選獲部級優課、省級優課、婁底市級優課分別加3分、2分、1分。該類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復和累計加分,且與報考學科相符。
2.近三年內(2018年9月1日至報名當日)獲國家、省、婁底市、漣源市級的勞動模范、師德標兵、最美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記功等榮譽稱號的,按獲獎級別分別加6分、5分、3分、2分。該類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復和累計加分。本市級取得的榮譽只限兩辦(政府辦、市委辦)及以上頒發的榮譽;漣源市以上部門頒發的榮譽等同下級政府頒發的榮譽。
3.近五年內(2016年9月1日至報名當日)經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課題研究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分、5分、4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分、3分、2分;婁底市級一等獎加2分。多人參與者,省級及以上課題應排名前3位、婁底市級應排名前2位。該類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復和累計加分,且與教育教學工作有關。
筆試成績和加分形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五)資格復審
根據各學校的選調計劃數分崗位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對象,如最后一名擬選調對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擬選調對象:①筆試成績高者;②學歷層次高者;③實際教齡長者;④年齡大者(以檔案年齡為準);⑤兩地分居(夫妻一方在城區或三辦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如還相同,提交漣源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由市教育局會同紀委監委、政法委等相關部門對擬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選調資格條件、加分項目、遵紀守法、廉政情況等內容。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擬選調資格。
(六)公示
資格復審合格后,擬選調對象名單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對發現、舉報且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或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選調資格,從相應崗位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后出現上述情況的,取消擬選調資格,該崗位不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教師憑調令與原單位辦理好工作、住房等交接手續后,方可到新單位報到上班,由用人單位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選調教師原則上聘用到選調學校對應學段、學科和崗位,若選調學校對應崗位無職數,則高職低聘,如不服從則取消選調資格,退回原單位。一經聘用,在所聘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六、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教師工作在漣源市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漣源市教育局、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漣源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漣源市財政局具體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全程接受漣源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監督。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需做好防疫期間自我防護。進入報名、考試、等現場時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健康碼顏色必須是綠色,并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配合做好體溫測量。
(二)本次公開選調過程中筆試、資格復審等各階段時間安排及相關通知、調整、補充等事項,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告,報考人員需及時查看網站。因報考人員不及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時參加選調工作相關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需主動告知漣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擬聘人員在收到通知后15天內未到選調單位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如擬聘對象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市的選調考試。
八、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選調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等要真實準確齊全,不得弄虛作假。凡在公開選調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二)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要嚴格把好審查關,認真審查報考人員資料,慎重簽署審查意見,確保報考資料真實、準確。如單位在審查過程中不負責任、弄虛作假,將追究單位相關領導人員責任。
(三)回避制度參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九、本公告由漣源市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漣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舉報電話:漣源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0738-4451178)
附件1:2021年漣源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附件2:2021年漣源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職數一覽表
漣源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