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鎮海區面向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快推進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改善干部隊伍來源結構,引進、培養和儲備一批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優秀人才,寧波市鎮海區決定面向2019、2020、2021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黨政干部儲備人才3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鎮海區簡介
鎮海位于東海之濱,地處長江三角洲南翼,北瀕杭州灣,南接北侖港,東臨舟山群島,與上海一衣帶水,是寧波主城區北部中心,陸域面積2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60萬。自古以來,鎮海一直是對外交往的主要口岸,系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起碇港,素有“海天雄鎮”、“浙東門戶”、“院士之鄉”、“商幫故里”、“人文梓蔭”之美譽。隨著杭州灣跨海大橋、舟山跨海大橋、寧波繞城高速和寧波軌道交通的建成通車,鎮海成為北接上海、東出舟山的長三角南翼交通節點,進一步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鎮海產業基礎雄厚,特色鮮明,位列全國工業百強區第28位,2020年實現 GDP 1030.1億元,財政總收入135.3億元,規上工業總產值2268.1億元。作為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之一,目前區內有國家級園區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寧波市國家大學科技園2個,省級園區鎮海經濟開發區1個。鎮海中官路雙創大街作為寧波甬江科創大走廊的核心區、先行區,入選首批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全區形成了以化工新材料、裝備制造、精密機械、電子電器等為主導的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和以現代物流、航運、休閑旅游、文化創意、商貿商務等為主導的現代服務業產業集群,吸引了一大批跨國公司和國內外著名企業落戶,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強勁動力。
二、選聘對象
1、42所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019屆、2020屆、2021屆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2、42所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019屆、2020屆、2021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且本科及以上各階段也均須畢業于42所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
3、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各階段也均須畢業于42所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本次選聘范圍。
以上高校名單詳見附件1。
三、選聘人數及要求
選聘人數共30名,詳見下表:
選聘城市 | 專業要求 | 選聘計劃數 |
南京 | 金融學類、經濟學類、計算機類、建筑類、土木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機械類、電子信息類、材料類、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30 |
四、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身體健康。
2、畢業于附件所列高校且相應專業符合要求、具有相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且能在規定時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優秀畢業生。其中國內高校的2019屆、2020屆、2021屆畢業生分別須在2019年9月30日、2020年9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相應各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其中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畢業的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述選聘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錄用。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3、年齡要求在28周歲以下,即199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1990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校期間有參軍經歷的,可放寬2周歲。
4、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分,或有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5、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仍在全日制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在校生不能報考。
五、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現場資格確認(面談)、考試、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4月6日9時至4月11日16時。
符合選聘條件的國內高校和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事業招考——報名入口”,選擇進入“寧波市鎮海區面向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黨政干部儲備人才”,查詢選聘公告并進入報名,然后按提示錄入信息。請符合選聘條件的報名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實填寫學歷、學位、專業及獲得榮譽等相關報考信息,獲得榮譽包括:院級三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院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包括優秀班干、團干)、優秀黨團員、“三好學生”和“優秀畢業生”等榮譽稱號。每位考生應嚴格按照選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應在有效期限內)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區人力社保局根據填寫的報名信息,對報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
2.初審結果查詢時間:2021年4月14日9時至4月14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有審核問題請在查詢期間聯系區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3.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1年4月21日9時至4月24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二)現場資格確認(面談)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需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面談),時間初定為4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請保持通訊暢通。
選聘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面談)時須攜帶準考證,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寧波市鎮海區面向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報名表》(詳見附件2,需附2寸免冠照)、本人身份證、已獲取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成績單、各類獎勵證明等相關材料。除上述材料外,有參軍經歷的還需要提供退伍證;2021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校核發的畢業生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現在讀學生證;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所學主干課程相關證明、在國(境)外高校就讀期間表現優秀的證明材料,以及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其中,畢業生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成績單、各類獎勵證明等相關材料需學校蓋章確認,請報考人員務必提前做好準備。
面談不產生成績,主要考察了解報考人員的學習經歷、專業知識、特長與榮譽和工作愿景等。
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不足選聘計劃數3倍的,將酌情核減選聘計劃。核減情況將于現場資格確認(面談)后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
(三)考試
本次選聘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通過現場資格審核(面談)的報考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考一門,內容為材料分析和寫作,滿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請保持通訊通暢。面試對象在接到面試通知時放棄的,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決定是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順序遞補。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參考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并務必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為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科目。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在接到通知時,須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通過后生效),如不愿意簽訂就業協議的,視作放棄,是否遞補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后決定。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選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的按規定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選聘錄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聘錄用的,按期取得學歷學位后按規定辦理選聘錄用手續。
擬選聘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選聘錄用資格。在辦理錄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選聘對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選聘錄用資格。擬選聘錄用人員需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房改政策等情況,不愿清理的取消選聘錄用資格。
六、選聘相關事項
1、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擬選聘錄用對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書面提出放棄錄用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是否遞補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后決定。
2、現場資格審核(面談)、筆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如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將提前2日通過電話或短信形式進行通知。
3、選聘計劃中所涉及的專業類別,參照教育部202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2014年發布的《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專業要求中帶*號的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專業”或《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中的“二級學科”,不帶*號的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專業類”或《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中的“一級學科”。
4、選聘錄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一年),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個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
5、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擔負領導職責的七級職員崗位(享受正科待遇),碩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擔負領導職責的八級職員崗位(享受副科待遇)。
6、選聘錄用的博士研究生符合寧波市外新引進的可申請20萬元人才安家補助,在此基礎上,自選聘錄用之日起3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首次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給予購房總額20%、最高20萬元的購房補貼。選聘錄用的碩士研究生畢業10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首次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2%、最高8萬元的購房補貼。
7、引進人才納入鎮海區委組織部直接掌握的優秀年輕干部名單,并建立個人成長檔案,根據崗位特點和自身情況,在干部輪崗交流、教育培訓、掛職鍛煉等方面統籌考慮。博士研究生工作滿4年,碩士研究生工作滿6年,工作表現優異的,可優先提拔為副處級領導干部。
8、選聘對象根據區內各用人單位需求作統一分配,新錄用人員須在鎮海區服務滿5年。
9、本選聘公告由鎮海區委組織部、鎮海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七、防疫相關事項
1、本次選聘將根據《疫情期間寧波市現場招聘活動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間寧波市人事考試防疫指南》要求,結合當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2、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健康碼”。“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良好,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等候期間,每位考生須保持間隔為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3、考生應自備口罩并全程佩戴。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4、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5、有以下幾類情況的考生須在4月22日16時前主動與區人力社保局聯系(聯系方式附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考前7天內有發熱呼吸道癥狀的,須提供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6、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
8、隨著疫情的發展變化,如有最新防疫舉措以屆時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本次公開選聘咨詢電話:0574-89287143
本次公開選聘監督電話:0574-89287852
中共寧波市鎮海區委組織部
寧波市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1: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和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國(境)外高校名單.docx
附件2:寧波市鎮海區面向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