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公告
清遠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是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從事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供市政府決策參考,協助起草市政府重大決策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稿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清遠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在公開招聘(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享受所聘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21年4月15日0時—4月21日24時。
(二)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掃描為電子版發送到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行政科電子郵箱qysfbrsk@163.com,郵件命名格式為姓名+崗位代碼+本人手機號。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要保證所填報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提供的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2.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還須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招考崗位專業一致。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資格審核:2021年4月22日至28日,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將以電話、短信、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報考人員。面試前請報考人員攜帶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將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直接面試方式進行。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面試成績如相同,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四)考試成績公布
1.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2.考生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清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布。
五、體檢
(一)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進行體檢。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相關材料報送到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面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面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面試。
九、有關說明
(一)原所在工作單位有服務年限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同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三)此公告由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3-3379981。
監督電話:0763-3686186。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