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區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全區經濟、社會管理等方面工作協調快速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參照《公務員遴選辦法(試行)》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選調26名公務員、1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報考機關職位的人員范圍為全國各地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相應職務職級以上層次在編在崗公務員,報考事業單位職位的人員范圍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及公務員。選調職位詳見《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及《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
二、選調條件
(一)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90年4月14日之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崗位對專業的要求,具體請參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3);
(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歷年年度考核結果無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四)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在編在崗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六)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八)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九)相關資格條件均截止于2021年4月14日;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4.其他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的情形;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1年4月14日下午18:00時止。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由報名者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發至報名郵箱zjkfqrsk@163.com,(請報名者按照以下格式標注報名郵件名稱:職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如重復報考,取消選調資格。
3.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
⑴公務員需提交《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4)、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可以證明個人工作能力和業績的佐證材料(所有材料掃描合并成1個pdf文件)。
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交《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5)、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聘用審批表、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可以證明個人工作能力和業績的佐證材料(所有材料掃描合并成1個pdf文件)。
(二)資格初審及確定面談人選
根據選調條件和考生報名所提交的材料,選調領導小組對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及能力排序,并按該職位選調人數1:6的比例確定面談人選。選調領導小組將于4月21日18:00前通過短信方式向面談人選通知考試事宜,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通暢。如因考生電話無法接通,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短信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未進入面談環節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擬選調人數的6倍時,視情況決定是否減少該職位選調人數或取消該選調職位。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評”的形式。
1.面談
面談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選調領導小組根據面談情況按測評人數與選調人數3:1的比例確定測評人選,并通過電話及短信方式通知測評考生。
2.資格復審
測評人選應在規定的時間與地點向選調辦公室提交本人有效期限內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審批表、相關佐證材料以及單位與組織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進行資格復審(所有證件及佐證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審核完退回,屬書面證明的材料不予退回),不合格的可由選調領導小組根據面談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3.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評
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評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時間地點將通過短信另行通知。
4.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按同一職位考生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如同一職位考生測評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5.選擇職位
按名次的先后順序由考生在職位內挑選職位,如因故放棄挑選職位的,按測評名次的先后順序遞補。
6.根據考生挑選意向單位的結果確定考察對象名單。
(四)考察和體檢
由區委組織部統籌開展選調考察工作,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的,按照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經考察合格者通知體檢,體檢標準分別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公示并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察及體檢結果確定擬調人選并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擬調人員原則上應在公示結束后60日內辦結調動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調動資格。
四、有關說明
(一)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二)此次選調設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三)本公告由中共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1: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x
附件2: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4: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附件5: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委組織部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