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為補充離職人員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玉門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6名(附崗位計劃簡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警務輔助人員的身份和職責
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為玉門市公安局合同制勤務類輔助人員,主要職責是協助鄉鎮交警中隊和農村派出所人民警察開展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巡防等輔助性工作。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本市行政事業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權力。
二、應聘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
2.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 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并服從崗位調配;
4. 大專及以上學歷;
5. 年齡在18周歲(2002年4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歲(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 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身高在1.70米以上,單側校正視力在4.8以上;
7. 符合政審條件。政審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政審辦法執行;
8. 退伍軍人及軍(警)校應往屆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⑴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⑶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⑷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⑸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⑹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與報名
通過網站、微信平臺等載體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并組織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報考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報名地點:玉門市公安局413辦公室。
報名時間: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嚴格按照應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程序。
(三)面試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2021年4月1日。
(四)體能測試
參加體能測試人員依據成績從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項目及內容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進行。
測試時間:2021年4月2日。
(六)體檢
體能測試達標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的,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時間:2021年4月3日。
(七)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政審考察人選,由市公安局會同人社局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家庭背景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據總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依次遞補。
在政審中,發現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審不合格:
1.不具備應聘條件的;
2.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差,以及具有其他不宜擔任警務輔助人員情形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的。
政審時間:2021年4月4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微信平臺等載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即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監督
玉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紀檢監察室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937—3351860、0937—5907014。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員依法享有規定的工資福利、勞動用工、勞動保護、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聘用人員由單位提供食宿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試用期2個月,工資按照省市公安機關薪酬管理辦法執行,合同期內按照《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對特別優秀的,可推薦參加人民警察招錄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0937-5907023(玉門市公安局)
玉門市公安局
玉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