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優秀師資力量,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公辦中小學校教師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府令第139號)的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高校公開招聘98名應屆畢業研究生,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含擇業期內研究生),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使用事業單位編制,薪酬待遇按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同類事業單位執行。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7日8:00至4月11日18:00止;
2.報名網址:在符合報名條件的前提下,請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進行報名。報名人員應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招聘資格,并記錄在案;
3.考生報名時須按資格復審第2點“材料要求”將相關材料掃描件上傳到報名系統(須把所有材料掃描制成1個pdf文件);
4.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組報名,應清楚了解崗位組內服務學校情況;
(2)報考人員在報名表上填寫的聯系電話必須保持通暢。如因考生聯系電話不通暢,造成無法聯系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如所學專業為專業參考目錄中的舊專業名稱,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具體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4)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與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
(5)報考人員研究生專業不符合要求的,但已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如本科專業符合崗位要求的也可以報考。
(二)線上資格初審
由招聘工作小組工作人員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線上資格初審,審核通過的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成績、在校表現、所獲獎項等綜合情況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如面試人選達不到3:1比例的,該崗位是否開考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將于報名截止的5個工作日后通過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http://www.zetdz.gov.cn)進行公告。線上資格初審只是對應聘者提供的內容進行初步審核,最終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
(三)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根據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向招聘教師工作辦公室提交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材料要求
(1)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1份。報名表在報名系統打印(須雙面、彩色打印);
(2)其他提交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交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個人簡歷、畢業證和學位證(2021屆應屆畢業生可以《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如有相關教師資格證的,可提交教師資格證)、在校學習成績單以及其他佐證材料;
(3)選擇相近專業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經審核后當場退還報考人員(屬書面證明的材料交原件);
3.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同時,報考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舉辦單位和考點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佩戴口罩,主動出示健康碼,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按要求的,不得進入現場。
(四)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面試對象的基本素質和工作能力進行評價,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選擇崗位并確定體檢對象
(一)按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二)確定考生名次后,根據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按名次的先后順序由考生在崗位組內挑選意向學校,因故棄權的,按名次的先后順序遞補;
(三)根據挑選結果確定體檢對象。
七、簽訂協議
在自愿前提下,確定為體檢對象的考生,在體檢前須與招聘工作小組簽訂就業協議書。不簽訂協議書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八、體檢
體檢工作和體檢標準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小組按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及要求進行考察。提交考察證件材料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名單將在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方網站公示。
十一、聘用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年。根據“先上崗、再考證”的相關政策(人社部發〔2020〕24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區內服務年限為5年。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并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有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有造假行為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聘用資格;
(二)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因個人放棄聘用等的,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考生參加面試、體檢等環節時,謹記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咨詢電話:0759-3387117(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
0759-3199718(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1.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xlsx
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