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從2019、2020年“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合格人員中招聘9人公告
泰州市從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中專項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30號)精神,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以下簡稱“期滿合格人員”)的就業服務工作,落實相關政策待遇,經研究,決定面向我市2019年、2020年期滿合格人員(不含已被招錄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原服務單位直接聘用的期滿合格人員)專項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專項招聘計劃招聘9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等詳見《泰州市從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中專項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專項招聘對象為泰州市2019年、2020年期滿合格人員(2019年期滿合格人員,是指2017年招募的在泰州市基層從事“三支一扶”服務且于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2020年期滿合格人員,是指2018年招募的在泰州市基層從事“三支一扶”服務且于2020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泰州市從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中專項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6.考生須按照原服務類別報考對應的崗位,且只能報考原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的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市“三支一扶”辦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節假日期間不接受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地點:市“三支一扶”辦(泰州市洪澤湖路66號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樓1301室)。
4.報名時,考生須填寫《泰州市從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中專項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載,一式兩份),并提交2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含電子檔jpg格式),同時根據所報考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
(2)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3)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支教類別服務期滿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證)。
5.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根據自身條件以及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自行選擇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與資格審核同步進行。市“三支一扶”辦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報名信息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聘用等資格。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截止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無人報名或無符合條件人員報名的崗位,該崗位招聘計劃自動核減。
(4)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由市“三支一扶”辦發放《筆試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
(5)本次考試不收取筆試和面試費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筆試
筆試由市“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與江蘇省2021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筆試同步進行,由省統一命題。
1.筆試科目名稱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所有招聘崗位均使用統一的筆試試卷,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日期:2021年4月17日,筆試時間為當日9:00-11:30,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統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市“三支一扶”辦將參照省標準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同分跟進)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按照折算后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市“三支一扶”辦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主要圍繞期滿合格人員服務期間的工作實績進行,同時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7.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0.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3.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的;
15.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8.自2018年3月16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19.自2016年3月16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0.自2018年3月16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21.自2018年3月16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2.2020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9、2020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3.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應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七)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報送市“三支一扶”辦。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應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市“三支一扶”辦備案后,由聘用單位按規定到相關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不再約定試用期。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886131,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0523-86606810,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黨委(紀委)。
附件:
1.泰州市從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中專項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崗位表.xls
2.泰州市從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中專項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