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人民醫院醫共體2021年度校園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開選拔優秀人才,充實衛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根據磐安縣衛生健康局、縣人才辦、縣編辦、縣人力人社局聯合下發的《磐安縣縣域醫共體實行自主招引專業人才的意見》的通知(磐衛〔2020〕2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1年度校園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招聘單位 | 崗位 | 專 業 | 名額 | 學歷、職稱等要求 | 年齡要求 |
磐安縣人民醫院 中醫分院 玉山分院 | 臨床醫生 | 臨床醫學 | 10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執業(中)醫師資格的放寬到本科 | 35周歲以下,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適當放寬。 |
兒科 | 兒科學、臨床醫學 | 2 | |||
麻醉科 | 麻醉學、臨床醫學 | 4 | |||
精神醫學科 | 精神醫學、臨床醫學 | 1 | |||
超聲、放射科 | 醫學影像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臨床醫學 | 4 | |||
中醫科 | 中醫學 | 2 | |||
護理 | 護理學、護理、助產 | 6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病案 | 臨床醫學、衛生信息管理、醫學信息工程、衛生事業管理、公共事業管理(醫學院校舉辦)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磐安縣人民醫院醫共體基層分院 | 中醫 | 中醫學 | 2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二、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衛健局組織考核小組實施,紀檢部門參與監督。
(一)發布信息:在磐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及省內外相關醫學院校網站發布招聘信息,也可關注“健康磐安”公眾號。
(二)報名
1.基本條件
⑴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⑵所學專業、學歷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
⑶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⑷凡在學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或參照《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名。
⑸2018年以前畢業的往屆生要求取得相應專業的執業資格。
2.時間、地點:
招聘點 | 報名時間 | 報名地點 | 報名提交材料 |
贛南醫學院 | 2021年3月27日上午8:00—11:00 | 贛南醫學院章貢校區招聘中心 |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簡歷(含學校推薦表);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攜帶就業協議書);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5.填寫《報名表》、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1張。 |
浙江中醫藥大學 | 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 | 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文校區18號樓一樓大廳 |
如某一崗位在上場招聘會中完成招聘計劃,該學科不再接受報名。某崗位沒有人報名或者報名人數達不到1:1比例的,可進行崗位調劑。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報名表、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證明材料。社會人員應提供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由磐安縣衛健局及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
(四)面談考核
面談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簽約對象,并現場與其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磐安縣人民醫院醫共體新職工聘用協議書》。面談成績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崗位考核
來院后安排崗位考核1~3個月。考核合格予以聘用。
(六)體檢、考察、公示
崗位考核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工作由衛健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進行考察。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七)聘用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人事檔案轉檔到位,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列入我縣衛生事業編制(員額報備),工資待遇按國家和我縣相應規定執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和衛生行業執業準入制度,3年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的,予以解聘。
2.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我縣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不含規培時間)申請調動、辭職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3.通過校招人員,符合《關于加強衛生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的意見》(磐政〔2017〕83號)以及我縣有關人才政策規定的,享受同等獎勵和待遇。
4.簽約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業協議無效:
⑴在報名、考核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
⑵存在《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規定不宜錄用情形的。
三、解釋權
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布后5日內提出。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磐安縣人民醫院醫共體2021年校園招聘報名表 | ||||||||||||||||||
報名序號: | ||||||||||||||||||
姓名 | 身份證號 | 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 ||||||||||||||||
性別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是否黨員 | |||||||||||||||
畢業院校 | 錄取入學批次 | |||||||||||||||||
所學專業 | 所獲學位 | |||||||||||||||||
家庭詳細地址 (戶口所在地) | 省 市(地) 縣(區) 村 | 聯系電話 | ||||||||||||||||
QQ號 | 微信號 | 郵政編碼 | ||||||||||||||||
應聘崗位 | 是否應屆 | 是否取得執業資格(類別) | 職稱 | |||||||||||||||
學習 工作 簡歷 | ||||||||||||||||||
獎懲情況 | ||||||||||||||||||
其它 | ||||||||||||||||||
本人承諾 | 本人以上所填內容屬實,不含虛假成分,謹此確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