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市豐澤區法治督察員選聘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和鞏固法治政府建設成效,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擴大法治監督覆蓋面,確保豐澤區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現向社會公開選聘10名豐澤區法治督察員。
一、選聘范圍
在豐澤區連續居住三年以上,年齡二十五周歲至六十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
二、選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2.具有較強的法治意識和監督意識,具備與履行職責相應的法律知識,熱心支持法治豐澤、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法治監督,參與督察工作;
3.無刑事處罰、黨紀處分、行政處分、行政處罰記錄,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具有與法治督察工作開展的相關專業知識;
5.以下人員可優先聘用:
(1)曾擔任或者現任黨風政風監督員、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等;
(2)現任執業律師、公職律師、仲裁員、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三、選聘流程
選聘通過個人自薦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開展。1.自薦人員可按照選聘公告的要求,直接向區委全面依法治區辦自薦;2.轄區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和垂直管理及駐宜機構、企業可向區委全面依法治區辦提出推薦人選。
區委全面依法治區辦對審查確定的擬聘用法治監督員進行公示后,頒發聘書并進行公告。
四、聘任期限
法治督察員每屆聘任期為三年,可以連續聘任。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履行職責情況,對法治督察員進行動態調整。由區委全面依法治區辦負責對解聘、注銷的法治督察員收回聘書和證件。
五、督察職責
1.對法治豐澤、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根據需要可以參加區委全面依法治區辦組織開展的法治專項督察工作。
2.參與對全區各部門有關法治豐澤建設、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點落實情況的各項監督工作。
3.參與全面依法治區、法治政府建設等考核評價工作。
4.可以向區委全面依法治區辦提交豐澤轄區內法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意見建議,反映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需求和愿望,報告所在區域、行業等產生重大影響的法治事件。
5.參與豐澤區有關法治建設的其他工作。
六、報名方式
請符合條件的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填寫《豐澤區法治督察員自薦申請表》(申請表請前往豐澤區人民政府公告公示欄或“豐澤普法”微信公眾號下載),并將申請表、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電子版于2021年3月23日17:30前發送至區司法局法制綜合股郵箱。郵箱:sfjfzzhg@163.com,聯系人:陳偉星、梁振輝,聯系電話:0595-22172377。
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豐澤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中共豐澤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