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賽罕區公益性崗位招聘45人公告
賽罕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困難群體就業工作,發揮好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和服務基層的雙重作用,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呼和浩特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人社發[2020]58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及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5名公益性崗位人員從事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工作。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則:堅持公平公開、自主自愿、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在城鎮規劃社區內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有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需具備的身體條件的城鎮常住居民。
(二)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1、大齡失業人員:指在常住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2、殘疾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3、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同一家庭戶口內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員,并且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失業登記,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員。
4、 失地農牧民:指依法被旗縣級以上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場,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農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補償月標準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人員不在此類人員范圍。
5、長期失業人員: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連續失業登記1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人員。
6、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指離校2年及以上從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主要指從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學生)
(三) 具備一定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辦公。
三、報名時間: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5日
四、報名要求:
1、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相關材料到街道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填寫報名表,經街道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初審面試同意后填寫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并上報。
2、本人持上述材料和報名表到賽罕區就業服務中心(賽罕區市民服務中心1511辦公室)復審面試,經復審面試、培訓合格后錄取上崗。
五、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由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并與聘用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公益性崗位最高上崗年限為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至退休時間。崗位補貼參照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760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代扣代繳社會保險。
六、本公告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